福建省政府机构改革:设置39个工作部门 争取2014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 2013年11月29日上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我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根据方案,改革后,省政府设置39个工作部门,除省政府办公厅外,省政府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3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7个。
省政府将按照方案要求,争取于2014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整合:组建六个部门
此次,我省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重点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务员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内贸和外贸、涉农管理机构、教育管理机构等,同时推进其他领域机构和职责的整合。
1.组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省卫生厅的职责、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全省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重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省卫生厅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保留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时,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相关职责调整由省政府办公厅承担,在省政府办公厅加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3.组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将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加挂省版权局牌子。不再保留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
4.重新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省公务员局的有关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省公务员局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5.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将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工业管理、经济运行、经济技术协作等职责以及省信息化局的职责整合,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为开展相关工作的需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加挂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省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
6.组建省商务厅
将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职责、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职责整合,组建省商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商务厅加挂省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另外,省农业厅与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省教育厅与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设立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为部门管理机构,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参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置,将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了理顺相关事业机构职责配置,撤销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有关职能划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撤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有关职责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合设立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特点:减审批控编制
据介绍,我省这次改革,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行政机关不办企业或经济实体,部门不再兴办学校,已办的要逐步脱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重点是减少行政审批,下放权限,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特殊优势。
今后,政府一般不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切实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进一步改善政府治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履行职责,避免管理缺位,防止“一放就乱”,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此外,中央和省核定的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各类专项编制员额不得突破。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全省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郑昭)
该帖子在 2013-11-30 11:52:53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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