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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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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高技能人才紧缺 首次引入国外先进培训模式

  2006年可以说是厦门市用工的高峰年,随着翔安火炬产业区、同安工业集中区以及软件园二期这“两区一园”的相继投产,厦门市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而且未来几年里这种用工需求压力还会存在,然而目前厦门市技术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短缺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相关部门也想了不少办法,从厦门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厦门市将引进国外先进的技能培训教学模式,这在厦门市的技能培训中还是第一次。

  厦门市劳动保障局和新加坡正信国际教育集团签订了联合培养技能人才的协议书,今后厦门市将把新加坡成熟的技能培训教学模式应用到技能型人才的培训中。据了解,新加坡的技能教育具有较高的水准,而正信教育国际集团也是新加坡一家资历较深的专业培训机构。

  此前,这家集团已经和厦门市的不少用工大户有过较为深入的接触,将根据厦门市用工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课程。

  厦门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吴学香:按照厦门市技能人才培养发展目标,在未来5年要培养2.3万名高技能人才,实际上从技能人才的角度,每年大概在5万人左右,就要求5年内25万人左右。所以这个培养的量很大,需要我们政府、企业、包括社会办学力量机构(参与),而且我们更希望国际上先进的教育培训模式引进到我们厦门来。

  按往年的经验,7、8月份厦门市都会迎来一年中的第二个用工高峰期,现在有些用工单位已经在“招兵买马”了。最近一段时间,厦门市劳动力市场供需两旺,每天进入厦门市劳动力市场登记招工的企业都有100多家,每天登记的招工岗位超过2000个,进入厦门市劳动力市场找工作的人平均每天在5000人以上,他们主要是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招工企业60%以上来自服务行业,另外30%多是生产型企业,一些高技能人才如游戏软件设计师、美术设计师缺乏的问题尤其明显,随着软件园二期的即将投产,这个问题将更为突出,劳动保障部门也正着手加大相关人才的培训力度。


来源:厦视在线

该帖子在 2006-06-30 8:02:19 编辑过

  离 线  2006-6-30 8:02:19 

h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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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楼 

十六大以来我国的人才工作蓬勃发展 成效显著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全面部署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全社会重视支持人才工作的氛围日渐浓厚,人才成长创业的环境逐步改善,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凸现。 

  人才工作成为全党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全面部署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作出一系列战略决策,人才工作已经成为全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3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温家宝等领导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会后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人才工作的行动纲领。 

  2004年,人才强国战略作为专章,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2005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对中国未来15年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作出了全面规划。 

  2006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作出了走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定,提出用15年时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重大战略任务。2006年6月,***同志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强调要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指明了方向。 

  中央成立了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和整合各部门的工作力量,研究和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大人才工作的力度,积极探索党管人才的有效途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也制定人才工作中长期规划、“十一五”人才规划和人才发展战略,发布《人才资源状况》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等。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形成普遍共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可以成才”的新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总量不断增加 素质不断提高 结构得到优化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加紧培养造就中高级领导干部、优秀企业家和各领域高级专家。 

  据统计,从2003年至今,全国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的党政干部约1600万人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约900万人次、专业技术人才约2600万人次。根据中央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有关部门实施了“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启动了“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 

  中央和各地各部门把培养和吸引创新型科技人才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相继实施了“百千万人才工程”“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和“百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同时,进一步加大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通过实施“春晖计划”和“创新团队国际合作伙伴计划”,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开辟“绿色通道”,鼓励支持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多种方式为国服务。 

  据统计,到2006年底,我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约106.7万人,学成回国人员近27.5万人。2004年至2006年引进外国和港澳台专家约134.2万人次。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实用人才开发。中央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有关部门开展“三支一扶”活动,实施了“百万中专生计划”“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了一大批带领农民致富的“土专家”“田秀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 

  围绕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中央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了“振兴老工业基地科技专项活动”“东北之春”等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了“院士专家东北行”活动,选派干部到东北三省挂职服务。 

  为进一步促进西部大开发,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部门每年选派150名左右专业技术人才组成“博士服务团”到西部地区开展服务,每年又从西部地区选调260余名专业技术人才作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到东部地区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培训。实践证明,人才资源开发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紧密配合,相互促进,既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形成人才资源的整体合力,又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机遇和舞台,促进了人才成长。 

  创新体制机制 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 

  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新变化,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人才工作规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的精神、发展的思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法律保障。企业人才市场化选聘力度进一步加大,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用人机制更加灵活。目前,全国已有65万个单位推行了聘用合同制,占事业单位总数的51%。 

  各地纷纷打破体制障碍和政策壁垒,完善政策措施,疏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流动渠道,贯通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人才“柔性”流动、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等措施有力促进了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为进一步促进区域性人才资源开发与合作,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区域人才合作开发、人才资源共享机制,长三角、泛珠三角、东三省、京津冀、中部六省等区域性人才开发合作机制相继建立,人才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记者 李亚杰)

该帖子在 2007-08-02 18:03:32 编辑过

  离 线  2007-8-2 18:03:32 

nok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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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楼 

关于建立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省直和中央在闽单位,各大中专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等六部委《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5]7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7]132号)精神,促进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经研究,现就建立我省大中专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称)就业见习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见习单位确定和见习基地建设工作
    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为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实践机会,帮助提升毕业生的工作技能,是疏通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改善基层人才匮乏现状的重要措施。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国人部发[2006]17号和闽委办[2005]75号、闽政办[2007]132号精神,加强协作,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和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在认真考察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等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确定为见习单位。要广泛收集见习单位的见习岗位信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定期予以发布。对有一定规模、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可以将其确定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并予以挂牌。2007年,各设区市要制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办法和见习基地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一批见习基地。

二、有计划地组织待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积极牵头,组织联系企事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或提供见习岗位,开展见习活动,为毕业后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创造条件。各大中专院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实习工作,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举办校企合作洽谈会,建立广泛有效的实训基地。同时,要做好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见习的宣传、指导和推介工作,引导毕业生到生源所在地参加见习。高职高专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的实习基地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50,提供的实习岗位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1,以促进本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政府人事部门要把各高校建立见习基地的情况纳入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三、认真做好见习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工作,确保见习活动的顺利进行。政府人事部门要牵头建立大中专就业见习制度,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加强对见习单位、见习基地和见习毕业生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转向技能培训,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宣传和发动工作,组织学校积极开展在校期间的实习实训活动。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市、县(区)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各级政府要指导见习单位制定见习活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见习单位和毕业生见习期间的有关事项,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定期了解见习单位的有关情况,加强与见习毕业生的沟通,协调解决见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见习活动结束后,要指导见习单位对大中专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由见习单位鉴章的就业见习鉴定意见,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大中专毕业生的依据之一。要逐步建立起见习单位落实见习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制度。

四、不断加强和改进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
    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要及时了解待就业毕业生的求职需求和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适时组织规模适度的公益性校企洽谈会、待就业毕业生和见习单位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等活动,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双向交流平台,促进供求对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劳动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机构要分别为待就业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代理服务和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同时,要加强对参加见习大中专毕业生的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见习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劳动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机构和其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继续进行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

五、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领导
    建立并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要加大对毕业生见习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对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作用,宣传企事业单位为建立见习制度所做的工作及成效。在政府网站上开辟就业见习专栏,为大中专毕业生了解见习制度、选择见习岗位提供便利。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成为促进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
          
             福 建 省 人 事 厅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二ОО七年七月三十日

该帖子在 2007-08-03 18:04:05 编辑过

  离 线  2007-8-3 1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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