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的调查 ――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
为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实、抓好,福建省委努力创新农村工作机制,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把“三农”工作落实到基层
福建农村地域较大,农村人口2686.2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6.5%。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央的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贯彻实施,全省农村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三农”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农业基础比较脆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高,农民收入低和增收难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还有70多万,人均收入1000—1500元的低收入人口还有130万。二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一些偏远、贫困乡村在饮水、用电、道路、广播电视、通讯等方面存在不少困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较为简陋。三是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一些地方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乡村,不少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年轻人外出经商、务工,乡土人才缺乏的矛盾逐步显露,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四是一些村级组织软弱涣散,党员队伍素质不高,党组织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少数村级组织存在“无钱办事”、“无人管事”、“无章理事”、“无址议事”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福建省各级党委、政府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2002年6月,时任省委副书记、省长的卢展工同志用1周时间到南平农村调研,深入农户、田间向下派驻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广泛听取反映,总结南平市自2000年6月以来下派干部驻村任职的做法和经验,亲自撰写调研报告,并在《福建日报》上发表。省委常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建立解决“三农”问题的长效机制,提出从农业科技推广、土地流转、农业经营、社会化服务、劳动力转移、“三农”投入、精神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和基层组织工作等方面,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并总结推广南平经验,把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强化农村基层组织,作为加强“三农”工作的关键举措。2004年7月,从省、市、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驻闽单位选派出4134名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优秀党员干部到后进村、薄弱村任职,每期任职3年。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基本形成了“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农村工作新机制。
高位嫁接,强化核心。选派208名素质较高的党员干部到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任第一书记,以此带动更多的人才、技术、信息、市场、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流向农村,弥合乡村工作断层,激发农村基层内在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组织部门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依托党校、涉农部门科研院所对驻村任职的村支书进行培训,以提高其农村工作能力。明确下派村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每轮任职工作结束前都要进行检查考评,面貌没有明显变化的村,干部驻村任职工作不能断档,挂钩联系的领导和部门不能脱钩;有明显变化的,则继续指定党建工作指导员,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巩固和扩大帮扶成果。
重心下移,夯实基础。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或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做法,把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移向农村,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所需要落实的各项工作,直接延伸到了基层的村一级,也把农民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及时地反映到了上级有关部门,构建了一条上下紧密沟通的渠道。任村支书的下派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第一线,与群众打成一片,全身心投入、全天候工作、全方位服务。
互动联动,形成合力。通过“下派”,将上级所布置的“千条线”由下派干部这“一根针”直接进入基层,进一步推进城市与农村、机关与基层之间的联动,统筹城乡各种资源,形成推进农村发展的强大合力。坚持把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成效作为挂钩联系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了一整套各级党政领导挂点联系、部门挂钩、村企结对共建等帮扶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党委组织部门牵头负责,主动协调,加强指导;涉农部门在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科技服务水平、搞好农产品流通等方面搞好服务;计划、财政、金融等部门,在资金安排、项目审批和立项、信贷等方面向农村基层倾斜;民政、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部门,重点支持农村低保、基础教育、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一体运作,整体推进。在创新机制的实践中,始终围绕发挥村支书的核心作用来整合力量,展开工作。下派村支书与农民技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村级计生管理员、文化协管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村医生等“六大员”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组成一体运作的有机整体。强化村支书权责,村支部参与“六大员”选聘、任务安排、日常管理、考评考核等。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配置劳动力转移服务员、流通信息员、兽医服务员等不同岗位,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依托下派村支书,全面开展“挂村服务、互动联动”工作,建立健全挂村服务的考评办法和督查制度,并与创业竞赛活动紧密挂钩,由组织部门或县(市、区)委农办具体抓落实,使原来下派一个人变成下派一个部门甚至多个部门,形成整体推进的态势。
二、围绕农村发展要务,充分发挥驻村任职干部的作用
省委对驻村任职干部提出“建设好班子,带领好党员干部,建立好工作机制,创造好小康建设业绩,赢得广大群众拥护”等5个方面的职责。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后,又增加了“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职责。驻村任职党员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直接承担全责,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突出加快发展,在促进农村脱贫致富中发挥引领作用。驻村任职干部视野宽、信息灵、门路多,为农村带去了发展经济的新观念、新思路、新办法。他们积极引导村两委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增强发展意识,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选准脱贫致富路子,千方百计把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引向农村,大力引进项目资金、创办龙头企业、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等,帮助农民群众发展种养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仅福州、泉州、南平、宁德市的下派干部村就上了5700多个生产项目。驻村任职干部还在创办村集体企业和生产基地、盘活集体资产、搞好生产和流通服务等方面下工夫,培育村财固定收入来源,增加集体收入。一些村结束村财零收入的历史,走出“无钱办事”的困境。泉州市272个下派干部村2005年平均集体收入8万元,比上年增长52%。漳州市79个省、市部门下派干部村,去年新增村集体收入545万元,平均每个村增加6.8万元。
维护农民利益,在落实党的富民政策中发挥推进作用。据统计,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帮扶资金达3797万元,各级各部门共投入派驻村的帮扶资金达3亿多元。驻村任职干部善于用好政策,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各项扶贫资金落到实处,同时抓好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资金支出审批等环节,严格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各级扶贫资金落实到位并发挥效益。除发展生产性开发项目外,在改造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方面也办了大批好事、实事,解决了多年悬而未决的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通讯难、看电视难等问题,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党的支农哺农惠农政策带来的好处。
加强教育疏导,在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发挥聚合作用。一是倡导文明风尚。驻村任职干部通过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成立农民夜校,建立图书室、文化站,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等,向农民群众传递现代文明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引导他们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为农村发展营造文明和谐的环境。二是密切干群关系。驻村任职干部注意抓好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建立健全户代表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和村务民主决策听证制度,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拥护。三是化解基层矛盾。驻村干部与当地无利益关系,处事公道,对农民群众有较强的亲和力。他们身处最基层,便于了解群众的意愿和思想动态,有利于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福州市原有20个集体上访重点村,下派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工作,化解矛盾,使上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增强基层活力,在加强村党组织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一是强化了思想教育。驻村干部都十分重视健全党组织生活,解决村支部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工作。同时,他们的良好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也对村党支部班子成员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二是健全了规章制度。驻村干部组织村民讨论制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村民议事制度、村财管理制度,保障村里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三是培养了后备力量。驻村干部依靠村党支部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推动村级班子后备力量建设,特别是培养一个合格的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福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市的下派干部村共培养近8000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4000多名党员,泉州、莆田、宁德市共培养3000多名村后备干部,一些地方还开展了村党组织“三级核心网络”、“党员科技示范户”等活动,为发挥党员作用构建了平台。
三、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的几点思考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根本要求。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问题。从目的性的角度说,是坚持以人为本。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在农村。不能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就不能说我们坚持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因此,福建省委始终教育驻村干部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从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保障权益、培养干部、服务农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促进驻点村经济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农民。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说,抓“三农”问题,正是为了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福建省委提出“融入全局、立足多予、注重运作、重在实效”的原则,
要求广大驻村干部从全局的角度、科学发展的角度来谋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所驻村的发展成为全县、全市、全省以至全国发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大力培育新型农民,是构建农村“永不走”工作队的重要基础。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派驻干部能帮助、推动、带领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是不能包办。因此,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更具有长远意义的大计。福建省委在向农村派驻干部的实践过程中,十分重视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十分重视从能人中培养干部、发展党员,以建立一支“永不走”的坚强的村干部队伍,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后继有人。
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是落实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的重要方法。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要因地制宜,分别对待,分类指导,分步推进,不能一刀切。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相对较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高,下派驻村工作要注重集中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和加强农业,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探索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农村工作机制。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农村经济仍然占有国民经济的较大比重,“三农”工作任务繁重,下派驻村工作更要注重农业农村经济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积极探索用工业化的理念发展农业、用市场的办法引导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只有符合实际、富有创意、各具特色,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工作机制,拓宽“三农”工作的路子,取得实效。
该帖子在 2006-10-27 8:43:16 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