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地方因素”
除了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以外,各省市的公务员考试千差万别。这两年以来,一直有一种意见认为,应该对中央、各省市的公务员考试进行整合,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考试,要把公务员考试做成象司法考试一样的全国性统考。但实际上,各地的情况殊为不同,各省市随着本地经济的发展,公务员录用计划随时处于不断调整中,如果统一考试的话,势必导致录用制度的僵化。从政治学原理上说,行政和司法是两种不同的运作模式,行政讲究其积极的应对性和灵活性,而司法则追求的是中立性和严格的程序性,所以相应而言,司法可以统一考试,公务员考试则必须尊重“地方因素”,保持其相应的灵活性。
一、从河南到上海:地方公务员考试的不同特色
各省公务员考试的差异及各自的特色分别体现在四个方面:考试组织方式上,考试科目设置上,户籍限制上和学历要求上。
在考试组织方式上,最具特色也最令人难以琢磨的是河南的公务员考试,它并不象其他省份一样,由省人事厅和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而是由各省直机关,各地市政府分别自行组织考试,全年下来,几乎每个月都有一次或几次考试,可谓是一波未息一波又起,蔚为壮观,从正面来说,这无疑给考生增加了更多选择,但这样的考试安排由于其组织权力过于分散,时间上过于零碎,其权威性与系统性会受到很多损害,而且其公正性也尚待证明。另外,还有广东,在广东全省统一的考试之外,还有广州市自行组织的录用考试。情况相似的还有湖北省,武汉市也有单独举行的考试。
在学历要求上,很明显地可以看出沿海发达省份高于中西部地区,一个地税局的职位在西部也许只要大专学历就可以了,在广东和浙江,可能需要硕士学历。发达地区在吸引人才上的竞争优势一览无遗。
在户籍限制上,我们可以看到三种情况:北京和上海这样特大城市对考生的户口有严格的限制;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和海南等省则基本上取消了报考的户籍限制,有将天下英雄一网打尽之势;湖北和宁夏等中西部省份对户口都有限制,一般要求具有本省户口,其中,宁夏要求外省籍考生若要报考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历。
在考试科目设置上,通行的必考公共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象湖南去年还需要考传统的《公共基础知识》,但多数地方已经取消这一科目。在专业科目设置上比较有特点的是上海与浙江,比较注重对于专业素质的考察,也避免了公务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与高校所开设专业的矛盾与冲突。上海市公务员考试除了要考公共课(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外,还需加考专业课,上海市公务员考试专业课有5门: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政法管理,考生需根据自己报考的单位职位类别,选择相应的专业课考试。浙江的专业科目为文秘、法律、计算机、行政管理、经济管理、财会和财政税务等7门。
二、“地方因素”背后的原因
地方公务员考试在考试组织方式、考试科目设置、学历要求、户籍限制上的不同,其实折射出各地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具体分析包括:
1.人口与城市原因.就北京与上海而言,其经济发达程度按理应该广纳天下贤良,那它缘何在报考条件上对户口作出严格限制?问题在于,上海和北京这样的城市其人口容量接近饱和,城市的容纳能力非常有限.这样,无疑就造成了一种两难的冲突:一方面,一个城市的崛起及其竞争力需要聚拢最优秀的人才;但是,另一方面城市的容量,人口的压力使得选材只能在局部范围内进行;
2.就业的原因.象湖北这样的中部大省,其省会武汉也是高校云集,就业压力大,某种意义上说,公务员录用考试是其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渠道.这样的借口虽不合理,但至少有其值得同情的一面;
3.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原因.浙江,广东这样的省份,其经济发展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另一方面它们不存在象上海北京一样的城市容量问题,整个长三角和珠三角都由一组城市群组成,不会发生严重的人口压力问题.这样,这些地方的政府会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吸纳来自各地的人才;
4.政府心态与思维上的原因.湖南扮演着一种很独特的角色,虽然中部内陆,其经济发展水平也一般,但在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上却展现了一种开放的心态和思维,这和湖南政府锐意进取,谋求中部崛起的战略直接相关,也与湖南人的开放文化心态间接相关。回到河南,为什么没有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而是零零碎碎的、接连不断的分割式考试?其中的道理可能是一样的,同样是中部大省,其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的同时,可能某一地区,某一部门随时都需要引进人才,所以省直机关,各地市分开单独举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能够更灵活地适应这种需求。
概而言之,影响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地方因素”就是各地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状况的折射。
该帖子在 2006-09-21 8:26:20 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