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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干部到团省委机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团委,省直团工委: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团省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采取竞争性方式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到团省委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拘一格、广纳群贤,将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廉洁自律的优秀年轻干部遴选到我委机关工作,使团干部队伍保持生机与活力。

 

  二、职位设置

  此次遴选到团省委机关工作人员共6名,其中:

  职位1:团省委机关科级(含正科级或副科级)职位2名。

  职位2:团省委机关科级以下职位4名。

 

  三、参选条件

  (一)职位1面向以下三类群体公开遴选:一是全省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含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公务员身份);二是全省团干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三是其他符合条件的年轻公务员。参加遴选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素质能力全面,勤奋敬业、求真务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2、团干部必须是在编在职的设区市、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团(工)委科级干部(含正科级或副科级)。选调生必须是科级干部(含正科级或副科级),且在基层工作满3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1月12日为截止日期)。

  3、有较强的社会工作活动组织能力,熟悉共青团或青少年工作。

  4、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身体健康。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称职以上。

  (二)职位2面向以下两类群体公开遴选:一是全省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含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公务员身份);二是全省团干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参加遴选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素质能力全面,勤奋敬业、求真务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2、团干部必须是在编在职的设区市、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团(工)委干部。选调生必须在基层工作满3年(年限按照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1月12日为截止日期)。

  3、有较强的社会工作活动组织能力,熟悉共青团或青少年工作。

  4、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身体健康。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称职以上。

 

  四、报名办法

  拟采取考生自愿报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一)报名者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从福建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fjrs.gov.cn/及共青团福建省委网站http://www.fjcyl.org/下载),并贴1寸彩色照片(另附1张1寸同底彩色照片用于制作准考证)。经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后,于2011年1月12日前邮寄或送交团省委组织部。

  (二)报名者在省直和设区市直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在县(市、区)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及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签署审核意见。

  (三)团省委公开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开的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共青团福建省委网站上公布。

 

  五、遴选方法步骤

  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一是综合知识,二是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三是申论。笔试不指定统一的复习范围,不考客观题。主要测试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及运用。笔试满分为200分,其中综合知识50分,专业知识50分,申论100分。

  2、笔试时间:初定2011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在共青团福建省委网站上公布,并通知参加考试人员。

  3、查询结果: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结果于2011年2月上旬通知本人及其所在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省直、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按各职位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初定2011年2月中旬,具体时间在共青团福建省委网站公布,并分别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计分。

  (四)组织体检和差额考察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按各职位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的对象。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来要求。考察工作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五)确定调入人选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结合有关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六)公示和试用。拟调入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站、共青团福建省委网站和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参照拟调入人选考试报名时所任的职级,办理任职手续。

 

  六、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工作在团省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团省委公开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团省委副书记徐姗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陈晓红、吴建铭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关日常工作由团省委组织部承担。

 

  七、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回避制度。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一经发现即给予严肃处理。

 

  八、工作监督

  团省委机关纪委对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0591-87533849),指定专人负责,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本通知由团省委公开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1-87517537、87533637(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花园里1号

  邮政编码:350001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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