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建设厅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招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福建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工程管理处、勘察设计处、政策法规处各1名。
二、招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30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职 位 专业及经验要求 其他条件
城市规划处 城市规划专业(工科院校毕业) 1、全日制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毕
工程管理处 结构工程专业,两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业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
勘察设计处 岩土工程专业 2、了解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
政策法规处 法学专业 规范。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6年7月10日至11日。
报名地点:福建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福州市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0591----87617814。
四、考试内容、时间
2006年7月17日上午8:30---10: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30---11:30考《专业知识》。
2006年7月18日上午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分别按60%、40%计算笔试成绩。
(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算考试总成绩。
(三)每个职位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每个职位分别按1:1的比例对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高的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参照《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六)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七)报考人员应正确填写《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4张,并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
未尽事宜,请迳向福建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咨询。
福建省人事厅
二OO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