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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到省委政法委机关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省委政法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经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公开遴选在县级及以上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到省委政法委机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 遴选职位

  (一)01职位:省委政法委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综合文字类2名。

  (二)02职位:省委政法委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执法监督类2名。

 

  二、遴选条件

  (一)01职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热爱政法工作,勤奋敬业,积极进取;组织纪律性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必须是在编在职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政法部门公务员。

  3、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从事文字工作5年以上,是所在单位重要文件、文稿起草或课题调研骨干。

  (二)02职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热爱政法工作,勤奋敬业,积极进取;组织纪律性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必须是在编在职的县级及以上党委政法委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

  3、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法学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法学(学科代码:030101)、侦查学(学科代码:030502);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法学硕士学位,所学专业为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从事业务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是所在单位业务骨干。

 

  三、遴选的方法与步骤

  遴选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凡符合各职位参选条件的,由报名者填写《省委政法委201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平安福建网站(www.pnfj.net)下载,并用A4纸打印,并贴近期1吋彩色照片,同时附同尺寸同底照片1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于2011年4月6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省委政法委政治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省委大院75号楼,邮编:350003),或传真至:0591—87809764。

  2、进入面试前,报名者在省直单位或设区市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在县(市、区)工作的科级干部,由所在单位及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签署意见,一般干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3、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办法。

  按照遴选条件,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平安福建网上公布。对符合遴选条件、准予报考的由省委政法委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将用特快件寄给考生,并以手机信息形式通知考生。

  (二)笔试

  1、分卷笔试:01和02职位笔试分卷进行测试。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论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材料组织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17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1年4月底前分别通知考生,并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平安福建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按职位录用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测试报考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思维应变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平安福建网站上公布,并分别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4、资格复查: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综合计算。

  (五)考察和体检

  综合考生考试总成绩等情况,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

  (六)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衡量,择优录用。经研究,如无合适遴选对象的,该职位可空缺。

  (七)公示和试用期考察

  拟调入人员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平安福建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选,先在省委政法委试用3个月,经试用期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入省委政法委后以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定相应职级。试用期考察不合格者,仍回到原单位工作。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人员费用。

  福建省委政法委机关纪委负责对公开遴选干部工作全程监督。

  福建省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本公告的解释。

  咨询电话:0591—87809764、87855569;13178119519

  监督电话:0591—87853849、87813343

  报名咨询服务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省委政法委201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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