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1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交通综合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督促指导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执法活动的协调,受委托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为保证总队工作顺利开展,现面向全省交通系统相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全省交通系统设区市级及以上行政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全省各级公路稽征机构(含省公路管理局直属通行费征收所)。
二、遴选职位及人数
共17个职位20人(详见附件1)。
三、参选条件
1、遴选范围内单位的在编在岗干部。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17日截止。
2、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报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并负责资格审核;其他相关单位报名以设区市为单位由各设区市交通局(委)组织并负责资格审核。
3、3月18日下午下班前各单位将报名表汇总报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14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恬 0591-87077881、高军刚 18965918799、张怡 13799425141)。
4、3月26日下午3:00-5:30各设区市交通局(委)负责考务相关人员至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领取本设区市准考证。
五、遴选办法及步骤
此次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行政职业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2、时间:2011年3月27上午9:00-11:30,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3、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可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查询成绩。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提交报考所需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由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4:6计算总分,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体检与考察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进入面试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结合有关职位要求,确定拟调人选。拟调人选在省人事人才网、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进行监督指导,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591-87077140)。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即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不足3:1的,该职位不开考。
2、所有与时间有关的节点,包括年龄、工作经历以及学历、资格的取得时间等,除另有规定外,均截至2011年3月17日计算。
八、本方案未尽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