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
你校《福建医科大学关于申请开考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独立本科段、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函》(闽医大函[2006]4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自2007年1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现就开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你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属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专业代码:081310),该专业考试计划见附件;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执行全国考委公布的统考专业考试计划(考委[2005]6号),全部课程(包括选考课程)均使用全国考委指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考试时间为每年的一、四、七和十月份,首考时间定于2007年1月,首考课程另文通知;
4.你院必须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生源的组织与发动工作,开展社会助学辅导活动,组织与实施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工作,参与毕业生审核工作等;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何时停考由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简表
抄送:全国考办、福建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各设区市自考办、省自考办各科室、自学指导中心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
(专科)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81310
主考院校:福建医科大学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是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满足社会对食品、营养等相关领域对专门人才的需求,培养较高水平的从事食品营养、营养指导和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其目的是以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形式培养相关行业的应用型人专门人才。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要求:
本计划规定课程不少15门,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凡按规定取得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70学分,并通过相应课程,的实践环节考试(或考核),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要求考生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较系统地掌握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成为营养、食品与健康领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的基本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人体医学、生物化学与微生物学等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营养学、食物营养学、营养与健康、食品卫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人体营养保健、常见疾病的膳食防治、营养食谱制定与膳食营养计算与评价、社区营养改善项目实施的基本技能以及食品卫生管理的初步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81310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0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3 |
|
2 |
0002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3 |
|
3 |
0003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2 |
|
4 |
4729 |
大学语文 |
4 |
|
5 |
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专
业
必
考
课
程 |
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2 |
6 |
5735 |
医学基础总论 |
6 |
5736 |
医学基础总论(实践) |
2 |
7 |
5737 |
基础化学 |
5 |
5738 |
基础化学(实践) |
1 |
8 |
5739 |
生物化学 |
4 |
5740 |
生物化学(实践) |
2 |
9 |
5741 |
微生物与食品微生物 |
3 |
5742 |
微生物与食品微生物(实践) |
1 |
10 |
5743 |
基础营养学 |
4 |
11 |
5744 |
食品加工与保藏(专) |
4 |
12 |
5745 |
人体营养 |
6 |
13 |
5746 |
食品卫生学 |
4 |
14 |
5747 |
临床医学总论 |
6 |
专
业
选
考
课
程 |
15 |
5748 |
疾病的营养防治 |
8 |
16 |
5749 |
中医营养学基础 |
4 |
17 |
5750 |
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 |
4 |
18 |
5751 |
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 |
4 |
5752 |
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 |
2 |
|
总学分 |
70 |
|
说明:①考生必须参加专业选考课程选考不低于12学分的课程;②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医学基础总论、基础化学、生物化学(四)等3门课程,但须参加所有专业选考课程的考试;③0018、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以上(含一级)考试。
五、课程说明:
公共课程说明(略)
1、5735医学基础总论
该课程介绍人体解剖学和生理学为主的基础医学知识,人体解剖学是研究人体形态与结构的科学,内容包括人体各系统和器官的形态结构和位置以及血液供应、神经支配等;生理学研究人体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阐述人体各种生命活动现象、规律、发生机制及其在整体活动中的意义。学生需要掌握人体的基本构成、细胞的基本功能,掌握运动系统、血液与免疫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感觉器官、生殖与遗传的基本形态和解剖结构以及各系统的生理功能及其调节机制。
指定教材:《医学基础总论》 王已国主编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2006年版
2、5747临床医学总论
包括医学诊断学,内、外、妇、儿、传染、皮肤、神经精神、口腔、耳鼻喉、眼科等多门学科。该课程以普及医学知识为目的,讲授医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治疗方法,使学生了解常见疾病的发病原因、临床表现、症状与体征,了解各科疾病的发病机理和诊治过程;熟悉内科、传染科、皮肤科等常见疾病的发病机和诊断步骤,掌握内、外、儿、传染等各科常见病的定义和基本概念。通过临床医学总论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有一定的临床医学的基本概念。
指定教材:《临床医学总论》 周普主编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6版
3、5737基础化学
是集普通化学与有机化学为一体的专科层次的基础课。介绍溶液的浓度和渗透压及溶胶的性质;酸碱平衡和缓冲溶液;原子和分子的基本结构;氧化还原扫应;烃、醇、酚、羧酸及羧酸衍生物、胺和杂环等的基本结构及有关的性质;立体化学基础知识;生物分子(糖、类脂、氨基酸、蛋白质和核酸)的基本结构及与专业有关的性质;书的卷末附有1学分的基础实验。
指定教材:《基础化学》 占以仙、李荣昌主编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2006年版
4、5739生物化学(四)
主要介绍生物体、特别是人体的物质组成、化学变化(代谢)及其调节,以及它们与机能有关系,从分子水平阐明生命现象的化学本质。内容分为四大部分,即重要物质的化学、物质代谢遗传信息传递、个别系统或器官的化学。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能够:描述生物体(主要是人体)内的主要物质的组成、生物学功能,物质代谢途径及其调控的规律;解释生物体(主要是人体)内物质组成、物质代谢及调控与生命现象的关系,包括生物大分子结构与机能的关系;学会初步运用生物化学知识论述或解释与人类健康、疾病相关的医学实践。
指定教材:《生物化学(四)》 李刚主编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6年版
5、5741微生物与食品微生物学
系统讲授微生物的形态结构、分类、生理生化、生长、遗传变异、生态及传染与免疫等方面的知识。在此基础上,重点介绍有害微生物对食品的污染及引起食品腐败变质的常见菌群,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初步学会对引起食品腐败变质的微生物检测方法与控制措施,以保证食品产品的营养、卫生与安全;另一方面还要了解有益微生物在丰富人们生活、增加食品及改善食品风味方面起的有益作用。通过实验使考生掌握微生物的分离、纯化、培养、检测等基本操作实验方法,达到加深和巩固基础知识的目的。
指定教材:《微生物与食品微生物》 李平兰主编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2006年版
6、5743基础营养学
主要讲授营养素的种类,各种营养素的食物来源、人体消化吸收与代谢,人体对营养素的需要以及营养素对人类生命发展的作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营养素种类,理化性质、生理功能、食物来源、人体对营养素的需要及膳食推荐摄入量等基本知识和应用;熟悉营养素在体内的代谢及与人体生命活动的关系;了解营养科学发展方向,为学习本专业的其它课程经及利用营养科学知识预防疾病、服务人类健康,生产和开发食品打下坚实的基础。
指定教材:《基础营养学》 苏宜香主编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6年版
7、5744食品加工与保藏(专)
本课程融合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食品工程概念,说明食品加工和保藏后的利用。了解食品从原料到生产的关键技术及其对食品品质的影响,从加工角度了解影响食品品质一安全因素。要求考生了解食品原料的一般特性,了解食品加工和保藏的基本原理,掌握加工和保藏对食品品质和安全的影响,主要内容为:食品原料的化学组成;食品的加特性;食品劣变的因素;食品加工和保藏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指定教材:《食品加工和保藏(专)》 蔡菁华主编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2006年版
8、5745人体营养
了解不同人群(孕妇、乳母、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的生理特点,熟悉不同人群营养需要的特点,掌握不同人群合理营养的原则、要点与措施。了解世界膳食模式的不同类型,熟悉我国膳食模式的特点与优越性以及目前变化趋势,掌握我国居民合理膳食的原则、居民膳食指南和合理配膳的方法。熟悉营养调查的目的与内容,掌握营养调查的方式方法以及结果评价。熟悉营养监测的目的与内容,掌握社区营养监测的内容、方法和评价。了解我国营养政策,熟悉我国关于强化食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的法规,掌握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指定教材:《人体营养》林晓明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2006年版
9、5746食品卫生学
了解食品中常见的微生物性污染,熟悉常用的反映细菌污染的指标及其食品卫生学意义;掌握造成食品腐败变质的原因和预防措施。了解常用农药、有毒金属、包装材料等对食品的污染,掌握食品中N?亚硝基化合物、多环芳烃、杂环胺的污染及预防;了解食品添加剂的概念和常见的添加剂。
掌握畜禽肉类、水产类、乳类等食品的卫生及管理,熟悉粮食、蔬菜、水果的主要卫生问题,了解食用油脂、罐头食品、酒类等加工食品的卫生和管理。
了解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概念,掌握常见的细菌性和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了解其他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熟悉常见有毒动植物中毒,了解食物中毒的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
指定教材:《食品卫生学》张万起主编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2006年版
1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
掌握疾病与营养的基本理论知识:(1)掌握住院病人营养评定常用生理理化指标正常值和临床意义、评定程序;(2)掌握病人膳食调查的基本方法;(3)了解常见疾病与营养代谢的关系;(4)须掌握的几种疾病的营养治疗原则和治疗饮食的食谱制订;(5)了解肠内营养的基本知识,熟悉匀浆膳的制作方法;(6)掌握常用试验餐的制作方法。掌握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肥胖、肾炎、肝炎、胃十二指肠溃疡的宣教指导重点,了解医院营养科(室的)基本任务、基本规章制度和基本人员的岗位责任。
指定教材:《疾病的营养防治》 李淑媛主编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6年版
11、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
中医营养学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应用食物来保健强身、防治疾病、促进机体康复和一门学科。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中医营养学的概念、基础理论、食物的性能和作用;熟悉常用食物的功效;了解本学科的发展概况、中药(或称为药食同源)原料的作用。为今后从事营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指定教材:《中医营养学基础》周俭主编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2006年版
12、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
掌握食品卫生法律体系的构成;食品卫生基本内容;食品卫生标准的概念、性质及意义;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概念;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内容;食品企业的卫生管理(GMP、HACCP);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食物中毒的调查与处理;食品污染及其预防,熟悉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关系;食品卫生标准的分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食品包装材料、婴幼儿食品的卫生管理;食源性疾病的概念、种类及预防控制措施;畜禽肉类、奶及奶制品、饮料(包括冷食)、糕点、水产品的卫生管理。了解危险性评价及卫生标准的制定;食品安全性评价;食品污染物检测与食源性疾病的预防、预警与应急预案。
指定教材:《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包大跃主编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2006年版
13、5751烹饪营养与膳食管理基础
掌握营养计算及营养配餐、食物中毒处理,营养膳食管理知识与技能;熟悉烹饪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及餐饮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流程;了解营养素在烹饪中的变化及烹饪原料的营养价值。能掌握并应用烹饪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知识,指导膳食实践制作出既符合营养配餐原则,又具色、香、味、营养的饮食产品,培养既懂营养又会烹饪的应用型人才。
指定教材:《烹饪营养与膳食管理基础》闫怀成主编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2006年版
关于同意厦门理工学院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电子商务(专科)等五个专业的通知
厦门理工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主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的请示》(厦理工[2006]57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英语专业(商务英语方向)(专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专科)、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方向)(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等五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并自2007年1月起承担该五个专业的主考任务,现就开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202150)、英语专业(商务英语方向)(专科)(专业代码:050207)、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50420)、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方向)(专科)(专业代码:020203)、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20201)均属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英语专业(商务英语方向)(专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专科)、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方向)(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均执行全国考委公布或批复的专业考试计划,统考课程使用全国考委指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并参加全国指定时间的统一考试。
3、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一、四、七和十月份,你院首考时间拟定于2007年1月,具体首考课程另文通知。
4、你院必须做好上述专业的生源组织与发动工作、开展社会助学辅导活动、组织与实施实践性环节考核、参与毕业生审核等项工作。
5、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院校,你院应挂牌成立自考办,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相关的自学考试工作,并将常设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书面通知省自考办备案。
6、你院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何时停考由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简表
附件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商务英语方向)(专科)考试计划简表
附件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简表
附件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方向)(专科)考试计划简表
附件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简表
(以上附件内容详见本网首页"考试计划"栏目)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抄送:厦门理工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各设区市自考办、省自考办各科室、自学指导中心
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
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
福州大学: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6]7号)文件精神,决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进行修订,现将该文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后的考试计划自2007年开始执行,2006年底前申请毕业的考生仍执行旧的考试计划。
二、根据全国考委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标准,我省考委制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对照表(见附件)。
三、根据修订后的考试计划,所有专科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该专业。新专业计划设必考课程60学分,选考课程1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70学分。所有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另文通知。
四、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
二○○六年十月八日
抄送:全国考办、福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自考办)、省自考办各科室、自学指导中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
专业(独立本科段)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对照表
专业代码:030302
|
新 计 划 |
旧 计 划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2 |
必考课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2 |
必考课 |
2 |
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3 |
必考课 |
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3 |
必考课 |
3 |
0015 |
英语(二) |
14 |
必考课 |
0015 |
英语(二) |
14 |
必考课 |
4 |
0034 |
社会学概论 |
6 |
必考课 |
0034 |
社会学概论 |
6 |
必考课 |
5 |
0315 |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
6 |
必考课 |
0315 |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
6 |
必考课 |
6 |
0316 |
西方政治制度 |
6 |
必考课 |
0316 |
西方政治制度 |
6 |
必考课 |
7 |
0317 |
国家公务员制度 |
4 |
必考课 |
0317 |
国家公务员制度 |
4 |
必考课 |
8 |
0318 |
公共政策 |
4 |
必考课 |
0318 |
公共政策 |
4 |
必考课 |
9 |
0319 |
行政组织理论 |
4 |
必考课 |
0319 |
行政组织理论 |
4 |
必考课 |
10 |
0320 |
领导科学 |
4 |
必考课 |
0320 |
领导科学 |
4 |
必考课 |
11 |
0923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
7 |
必考课 |
0923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
7 |
必考课 |
12 |
0024 |
普通逻辑 |
4 |
选考课 |
0323 |
西方行政学说史 |
4 |
必考课 |
13 |
0067 |
财务管理学 |
6 |
选考课 |
|
|
|
|
14 |
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5 |
选考课 |
|
|
|
|
15 |
0322 |
中国行政史 |
5 |
选考课 |
0322 |
中国行政史 |
5 |
必考课 |
16 |
0107 |
现代管理学 |
6 |
选考课 |
0107 |
现代管理学 |
6 |
加考课 |
17 |
0277 |
行政管理学 |
6 |
选考课 |
0277 |
行政管理学 |
6 |
加考课 |
18 |
0312 |
政治学概论 |
6 |
选考课 |
0312 |
政治学概论 |
6 |
加考课 |
19 |
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5 |
选考课 |
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5 |
必考课 |
20 |
0040 |
法学概论 |
6 |
选考课 |
0040 |
法学概论 |
6 |
加考课 |
21 |
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6 |
选考课 |
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6 |
加考课 |
22 |
6999 |
毕业论文 |
0 |
实践课 |
6999 |
毕业论文 |
0 |
实践课 |
总 学 分 |
70 |
|
总 学 分 |
74 |
|
说明:1、凡专科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本专业必考课程60学分,选考课程不得低于1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70学分;
3、考生可以申请免考0015英语(二),按照我省有关免考规定选考若干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免考0015英语(二)的考生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4、考生在报考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报考其专科专业中已考试通过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