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中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军转办,省军区转业办、武警福建总队转业办、省公安厅现役办: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2007〕8号)及闽军转[2009]2号有关规定,我省2010年度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在坚持计划分配和政府保底安置的前提下,对部分省直(中直)单位接收军转干部实行“公开职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办法进行安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单位
(一)省(中)直在榕单位、省直政法系统、省(中)直垂直管理单位。
(二)其他省直机关需要竞争上岗的单位。
二、报考对象
2010年符合中发〔2001〕3号、〔2007〕8号文件在福州市区安置的团职及以下(含技术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省直(中直)系统安置在各设区的接收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仍按属地安置的原则办理。凡福州市区安置的营以下军转干部(含技术干部)未参加竞争上岗的也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做为划分省市安置方向和省直依序择岗的依据之一。
三、报考条件
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㈢年龄:按照《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不得自行设定;
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㈤用人单位提出的经省军转办认可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㈠报名时间:军转干部报名时间统一于8月13日上午8:30——12:00,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为体现竞争上岗公正性,过期不再补报名及调整。凡报两个以上职位的,报名无效。
㈡报名地点:福建省转业军官管理服务中心(省直机关湖前住宅小区,78路公共汽车终点站)。
㈢省直(中直)系统和省直垂直管理单位在各设区竞争上岗的报名工作,由设区市军转办和相关单位共同负责,并于当日报名后及时将报名材料(报名表1份、1寸照片2张)通过快件寄省军转办。
㈣在福州市区安置而未参加省直单位考试竞争上岗的营职及以下(含技术干部)军队转业干部择岗考试的报名工作,统一由省军区转业办、武警福建总队转业办、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办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
㈠考试时间:8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
㈡考试地点:福建省转业军官管理服务中心。
六、考试范围、办法
㈠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以及2010年“两会”精神,近期重大时事政治等。不指定复习用书。
㈡考试办法:笔试由省公务员局组织命制、实行闭卷考试、统一阅卷。考试竞争上岗原则上不进行面试,确需面试的接收单位,应报省军转安置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七、成绩计算
㈠竞争上岗以笔试分为主,功绩量化分为辅(其功绩量化分与依序择岗功绩量化分计分办法相同)。具体计分办法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功绩量化分×20%=竞争上岗总分。竞争上岗原则上不面试,直接依据军队转业干部所报的职位,按竞争上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接收对象。有组织面试的接收单位,按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的20%加上竞争上岗总分后,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接收对象。
功绩量化分(功绩量化分按闽军转[2010]1号文件文件执行)由军队转业干部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团职干部须由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填写统一印制的《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加分情况登记表》,经填表人签字,部队干部部门和省军区转业办、武警福建总队转业办、省公安厅政治部转业办审查盖章后,报省军转办审核确认。
确需面试的接收单位,经省军转安置部门同意后,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竞争上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根据职位招考的人数按1:3推荐给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面试评委必须由5至7人组成,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当场打分。面试须在竞争上岗总分公布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没有组织面试的单位,省军转办将按竞争上岗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录用对象。
㈡省市分开和省直依序择岗的成绩计算办法为:功绩量化分+笔试实际得分=省市分开和省直依序择岗分。
八、有关要求
㈠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军官证、毕业证原件(附两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4张;
㈡报考人员应填写《福建省直(中直)单位军转干部竞争上岗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按照有关规定选择报考单位;
㈢各接收单位必须根据省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下达的接收计划,提供用人职位、岗位和招收条件,招收条件除基本要求外,若需要面试且经省军转安置部门同意的接收单位,请在军转干部报名时加以说明。并于8月9日前书面报省军转办审定,接收单位所提供用人职位、岗位和招收条件(招收条件除基本要求外,不得作其他限制),一经公布,不得更改。(省军转办传真号码:0591-88523767);
㈣接收单位在设置招收条件必须切实可行,所设职位有人报名,均应开考,若出现所设职位无人报名时,该职位直接作为择岗职位的依据,不再进行双向选择;
㈤各接收单位必须在报名地设置报名点(设区市报名点自行确定),提供用人职位和岗位,公开接收条件,做好各项咨询和报名工作;
㈥各接收单位根据报名的情况于8月16日前将报名表报送省军转办审核并编发准考证;
㈦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笔试时,各用人单位应派1至2名人员参加监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经省公务员局监察室签章后在省军转办张榜公布。面试时,省军转办、省公务员局监察室等部门派人监督。
㈧省军区转业办、武警福建总队转业办、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相关军转干部按上述时间、地点及时前往报名,并负责在考试前1小时在考场将准考证发放给参加考试的军转干部。
九、组织领导与实施
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按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负责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福建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