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2007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2号)
本年度第二次考试将于6月举行,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6月23日—24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宁、南昌、哈尔滨、重庆、南京、宁波、太原等11个城市同时举行考试。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四、考试大纲和教材
考试大纲、教材使用2006年版。
五、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1日—22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协会网站www.sac.net.cn,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六、考试方式
全国统考,闭卷,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七、其他说明
考试详细时间、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并可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八、考试咨询电话:021-68545767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