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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16〕3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人才交流中心,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现将开展2016-2017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2016-2017年度计划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不少于1000名,培训周期为一年。

       (二)培训对象主要针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

       (三)培训方式主要采用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经第三方评估考核,确定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南京大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和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继续承担2016-2017年度培训任务。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分别承担信息技术、装备制造、工业设计、家电及汽车行业培训班。经公开遴选,新增复旦大学、重庆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培训中心4家单位承担2016-2017年度培训任务,其中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培训中心承担中小企业“走出去”专题培训班。各培训承担机构负责教学组织,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统筹组织学员复训、“巡回周”等学员所需服务,搭建联合培养全国互动平台。具体工作情况见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网址:http://leader.miitec.cn)。


  三、工作安排

       (一)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筹安排。组长为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冯飞,部中小企业局、人事教育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人才交流中心。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确定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各1名,于6月30日前将信息表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二)部人才交流中心会同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的统一部署,积极发挥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培训工作全过程的跟踪管理。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与企业需求现状,采取联合或委托培养方式,任选一家培训承担机构(承担行业培训班的机构除外)为本区域企业家学员服务,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统筹协调。

       (四)2016-2017年度领军人才培训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企业、讲求实效、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由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培训承担机构共同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学员选拔方式采取培训承担机构自主选拔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做好学员的推荐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各培训承担机构须在12月底前完成学员推荐选拔工作,学员名单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

       (六)为加强培训管理,在培训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引入第三方考核机构,对培训承担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低于80分(100分制)暂停下一年度培训任务。培训结束时,对按规定完成学业的参训学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七)各培训承担机构要科学设置课程体系,突出培训特色,重点加强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两化融合、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培训,通过组织学员参加跨区域交流,引导结业学员继续学习等方式,不断满足学员对于培训的新需求。积极配合开展领军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形成全国领军人才培训统一品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高银阁

  电  话:010-68205326

  传  真:010-66017331

  邮  箱:dsme@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程宇 江生 白晓

  电  话:010-68207877,68207876

  传  真:010-68207892

  邮  箱:leader@miitec.org.cn

  

    附件:领军人才培训工作信息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6月3日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闽经信中小〔2016〕374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为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6〕391号)精神,我委继续联合厦门大学开展2016-2017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面向我省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以及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组织选拔、推荐学员,报经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开展领军人才培训。

    (二)培训人数。计划推荐选拔并培训学员45名。

    (三)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四)培训成果。对按规定完成学业的参训学员,由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颁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结业证书,由厦门大学颁发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并纳入全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库,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福建省“海纳百川”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福建经信智库。

 

     二、工作安排

    (一)学员选拔采取厦门大学自主选拔和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厦门大学编制了《2016-2017年度工信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厦门大学——福建班)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编制印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可根据本通知和厦门大学招生简章,组织符合培训对象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填报《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表》(附件1),于8月10日前汇总报送我委(中小企业处)和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

    (二)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要做好学员报名汇总和选拔推荐工作,报送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时抄送我委。经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的学员,由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按照工信部、我委确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培训。

    (三)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填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领军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2),于8月10日前报送我委(中小企业处),抄送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

    电  话:0591-87803882、83833865、15059157260;

    网  站:http://www.xmuedp.com

    2.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处:

    电  话:0591-87833147、87856058;

    传  真:0591-87833147;

    邮  箱:zxqyc@fjetc.gov.cn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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