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告
2010 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 2010 年 10 月 23 日、 24 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确认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的时间是 7 月 12 日至 8 月 12 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
国家广电人才网( www.rfthr.com )
(二)现场报名时间是 8 月 16 日至 9 月 17 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考试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并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 2010 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可在预报名网站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也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报名表,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 2009 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报名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公共科目: 1. 综合知识 ;2. 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
1. 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2.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 1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
( 2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五、报名参加 2010 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广电总局制定的《 2010 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六、少数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用汉文字答卷,但一张试卷只能用一种语言文字答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