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10月24日、25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7月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在报名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2016年7月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14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现场确认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因现场报名场所、设备有限,请考生务必自备各种复印材料,现场不提供复印设备。
四、考试科目
(一)公共科目:1.综合知识;2.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
1. 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2.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1)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
(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的《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闽南语考生在报名时请注意填写语种类型。
五、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15日以后在原报名网站上,用A4纸打印本人准考证样本,并持样本于10月22日—23日(上班时间)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东水路76号1903室)换取盖有资格考试办公室印章的正式准考证。外地考生或无法按时换取准考证的,可于10月24日上午07:20前持准考证样本到考场大门入口处换取。
六、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考务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
七、注意事项
1. 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市。
笔试考场暂定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南区(公交:省交通学院站),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笔试地点如有变动,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并提请考生注意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和现场确认时的公告。
口试考场设在原福建省广播电视干部学校, 地址:福州白马北路253号原广电大院五楼(公交:省电影公司站)。
2. 福建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上班时间):0591-88116571。
3. 为避免现场报名时排队拥挤,节约考生的时间,请考生务必先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报名材料。
4. 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审查报名表各栏目填写内容,仔细核对身份信息,避免领取考试合格证时出现信息错误。
八、2016年1月中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陆
www.chinasarft.gov.cn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领取合格证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上公告。
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
资格考试福建省考点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