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经济学科经过近99年的发展(
发展历程:不一样的厦大经济学科),已经成为厦门大学最重要的优势学科和支柱学科。厦门大学财政学是全国重点学科,具有硕士、博士授予点。为培养具有全球化视野和国际化经营素质的高级财税管理人才,以及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厦门大学决定在福州市继续举办2020级财政学(含税务)专业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班。
一、专业学制:
财政学(包括财政、税收、资产评估、公共经济、PPP等方向);学制二年。
二、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者(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学习,取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者,可依据学位办要求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课程设置:
(一)经济学必修课程
英语、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高级宏微观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理论与政策、国际经济学、货币金融理论。
(二)财政学学位课及选修课程
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筹划、中国税制、税务管理、国际税收、公司财务管理、财况计量分析等。
四、课程特色:
【名师授课】选派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以及全校最优秀的教师骨干,组织最精干、富有教学经验的师资队伍为学员授课,理论与实务相结合。
【校友资源】所有学员均可加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友会,分享厦门大学经济学科丰富的海内外院友资源。
【高端论坛】邀请国内外著名教授、经济学家和业界的专家来院讲学,举办高端论坛和学术讲座,学员可免费参加。
【终身学习】学习结束后,已结业的学员可以凭相关学员证件免费参加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举办的高端论坛与讲座,为所有学员提供继续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五、报名录取:
1.填写《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报名登记表》(单位盖章)一式二份;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A4纸复印件各2份;同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寸和一寸各3张。
注:如已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除提交最高学历学位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也应一并提交。
2.上述材料备齐后,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要求进行报到缴费注册。
3.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额满为止。
六、学习方式:
由经济学院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赴福州授课,一般每个月安排1门课程,面授与自学相结合,双休日授课,不影响工作。具体授课时间另行通知。
另,凡符合报考同等学力申硕统考的学员,可在其获得考试资格的年限内结合相应班级进行考前针对性辅导和获得考试内部讲义学习资料。
七、结业与证书:
1、学员按培养计划修完规定的研究生课程,通过全部考试且成绩合格者,由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颁发《高级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修完规定课程如需另行申报国家二级/一级理财规划师考试或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学员,考试通过后可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
八、申请硕士学位: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员可以进一步申请硕士学位:
1.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1)考试科目:①外国语水平考试(英语等);②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包括西方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
2)报考条件:①本科学士学位3年以上者(含3年,文﹑理﹑工学士学位获得者均可申请);②在公开的经济类期刊(有CN刊号)上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署名发表至少1篇经济类文章,字数为3000字以上(如需要,我校可协助指导论文发表)。
3)报考时间:每年3月,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份。如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学员,一入学即可进行厦门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确认。
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取得《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高级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3.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九、收费事宜:
1、研究生课程班学费、教材费按规定收取,并需在每学年报到注册时按规定缴纳。正式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学习,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2、申请硕士学位者,如涉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务费或论文指导答辩费等统一按照国家教育部或厦门大学有关收费文件直接由学员向相关部门另行缴纳。
3、班级学员如需另行参加国家理财规划师、经济师考试,相关考务报名费用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另行向相关考务部门缴纳。
十、报名地址: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福州教学中心:
福建省考试培训服务中心 福建省学苑考试培训研究发展中心 福州市前瞻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泰禾广场写字楼1号楼13层 邮编:350013
电话:0591-87249053(总机) 传真:0591-8724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