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发〔2006〕117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教育)处,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全面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推动我省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3号)精神,结合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际,我们制定了《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人事部部署和我省实际,我省将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旅游产业、海洋经济和文化事业产业等8个领域,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活动。其它行业可以参照有关要求,做好本行业领域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创新能力,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的要求,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2006年至2010年,在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旅游产业、海洋经济和文化事业产业等领域,开展大规模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每年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3万人左右,5年内共培训上述领域各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15万人左右。通过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政治素质、科技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升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与制度体系建设,丰富并充实教学资源,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面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紧跟科技发展前沿,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加快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步伐。
(二)以重点行业领域的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带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紧密结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需求,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分行业、分地区协调推进,努力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按照政府推动、单位支持、个人自愿的原则,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共同推进我省继续教育事业发展。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根据人事部确定的“工程” 公共科目课程及其培训大纲、科目指南和培训标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实际需要,围绕“新理论、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新方法”,开设相关的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在每年推出一门公共必修课的基础上,结合“工程”需要有重点地推出几门公共必修课,供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促进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拓展学识,开阔视野,激发创新思维,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基本技能,提高继续教育的科技效益、人才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根据我省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旅游产业、海洋经济和文化事业产业等领域的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需求,紧跟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专项培训。
1.现代农业领域。适应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闽东南高优农业、沿海蓝色农业、闽西北绿色农业三大特色产业带发展的需要,以畜牧、园艺、林产和水产四大产业人才发展为重点,抓好农业中高级科技和推广人才、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科技和管理人才以及相关教育培训师资力量的培训,围绕粮食安全、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动植物重大疫情防控和自然灾害预测与减灾、现代畜牧技术、现代林木培育、森林资源检测与林火监测、野生动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节水抗旱、现代水利、农村工作机制体制创新等重点课题,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选派专家学者到山区、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完善由各级农业、林业、水利学会、科研院所、教育培训机构等构成的培训实施体系。通过多种方式,每年培训3500—4500名左右的现代农业领域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现代制造领域。围绕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按照振兴装备制造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在汽车、修造船、工程机械、机电设备、环保设备等领域,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每年培训9000—11000名左右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要求,在现代制造领域广泛开展以提高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及环保技术等运用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为主的知识培训,推进信息技术和机械装备的融合、传统工艺与现代技术的结合,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大力提升我省现代制造业水平。在福、厦、漳、泉等制造业、装备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依托部分高校、科研院所、职业技术学院和大型企业,建立一批现代制造技术继续教育基地,实现人才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
3.信息技术领域。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紧跟信息技术新发展,以中高级信息技术人才为重点,在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软件技术、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库、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开设相关培训项目,逐步建立起适应我省信息行业发展需要的继续教育体系,大力推进国家级福厦沿海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努力实现我省从信息产业大省向信息产业强省的转变。根据不同行业和岗位的实际需要,分门别类地培训不同行业领域的信息化人才。举办系列信息化技术高研班和学术、技术论坛,加强信息产业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力量培养,开发现代化的培训教材、远程多媒体培训课件。每年培训2500—3500名左右信息技术领域各类中高级复合型、实用型人才。
4.能源技术领域。围绕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重点在石油石化、电力、煤炭等领域开展继续教育,每年培训3000—4000名左右能源技术领域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依托国有石油石化企业现有培训体系,健全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对专业技术业务和管理骨干进行培训。在大型石油石化企业建立若干能源技术培训基地。结合炼化一体化、厦门PX、石狮PTA等骨干项目建设,开展技术和专业知识更新培训,培养一批适应我省石化工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推动省内高校与大型石油石化企业开展共建学习型企业活动。
根据电力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发高压输电技术、超临界技术等高新技术的重点培训项目。利用电力行业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和教育资源,搭建教育培训机构与电力企业之间的供需平台。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电力企业,系统开展电网、发电、施工等领域的现代电力技术知识培训。
推进煤炭企业建立正常的培训制度,根据煤炭行业人才发展需求,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采煤、煤田地质、煤矿机电、煤炭洁净利用及环境保护等专业知识的更新培训。合理整合煤炭行业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培训,使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相关专业在生产和安全岗位上的技术人员,普遍得到一次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培训机会。
5.现代管理领域。以急需紧缺的管理专业门类为主,开展包括投融资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和上市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以及企业制度、结构调整、国际化经营、资源节约与利用等方面的课程培训,每年培训1700—2300名左右的中高级管理人才。积极引进和开发各类现代管理课程,不断丰富完善管理知识体系。依托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面向企事业单位进行各类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经营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注重管理知识培训与管理实务相结合,理论培训与提高实际管理能力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知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旅游产业领域。以海峡西岸旅游区建设为契机,开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旅游饭店管理、导游员管理、旅游区域协作及旅游产品开发等方面的课程培训,每年培训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200—1800名左右,推动旅游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加强旅游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壮大旅游产业经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7.海洋经济领域。适应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需要,在海洋药品和保健食品、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海洋科技推广与信息服务等产业领域,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重点对海洋生物育种、海产品精深加工、海洋活性物质提取、海洋药物、海洋化工、海水利用、风能及潮汐能开发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海洋产业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200—2800名左右。
8.文化事业产业领域。适应建设文化强省的需要,在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等文化事业领域,以及印刷、出版、影视、娱乐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每年培训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000—4000名左右,着力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努力使我省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和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各级人事部门、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应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探索符合专业技术人才特点、简便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可结合实际,采取以下一些培训方式:
1.进行集中培训。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和单位可以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可以借助闽港等人才培训合作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会同人事部门组织选送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赴港培训,学习借鉴香港等地区先进技术与经验,或根据需求邀请海外和香港等地专家、教授来闽为专题培训班授课。
2.举办高级研修班。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结合各领域的重大专业技术课题,每年举办20期左右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示范性高级研修班,培训1000名左右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培训班需求情况,有计划地邀请省外、国(境)外专家、学者来闽为高研班授课,推动省际、国际间教育培训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各地各部门(单位)应认真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的计划申报及计划核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人事部门可结合本地区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攻关课题,面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举办多种形式的示范性高研班。相关行业领域和单位也要结合各自优势和特点举办高研班。
3.结合工作实践进行培训。各地区、部门、行业和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重要和特殊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业务进修、特殊培养、学术交流、实践锻炼、技术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4.开展网络、远程教育培训。鼓励有条件的教育施教机构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向全省各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多种高质量的继续教育课程,构建终身教育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扩大继续教育的受益面。依托省继续教育中心、福建师大网络教育学院等现有具备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培训资源,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5.自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同需要,采取自选、自修等方式进行个性化的继续教育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具体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继续教育协会共同组织实施。省人事厅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事项决策、领导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研究审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培训大纲等;统筹规划和指导各项活动的开展并进行监督检查;举办具有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省继续教育协会受省人事厅委托,并在省人事厅指导下,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需科目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制定培训教材和课件,做好与相关行业协会、施教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和统计工作,协助做好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以及承担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专家指导委员会由8个重点领域的牵头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受省人事厅委托,负责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进行指导和评估,对开展的主要项目和课程体系进行论证等。
省直相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中:现代农业领域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由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林业厅、省水利厅按职能分工负责,省农学会、林学会和水利学会发挥行业学会作用,参与相关专业培训大纲的制定和实施;现代制造领域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由省国资委、省经贸委负责,有关行业协会参加;信息技术领域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由省信息产业厅负责;能源技术领域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暂由省继续教育协会牵头,有关国有大型石化、煤炭、电力等企业(单位)按职责分工、业务范围分别组织实施;现代管理领域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由省人事厅、省经贸委负责,省行政管理学会参加;旅游产业领域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由省旅游局负责;海洋产业领域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由省海洋渔业局负责;文化事业产业领域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由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广电局共同组织实施。
各设区市人事局负责做好本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制度建设
1.实行证书登记、验证制度和统计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的学习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记录相应学时。同时,各地各部门应于每年年终及时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的情况,报省人事厅备案,以便统一管理和统计。
2.建立项目论证发布制度。组织专家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大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及时汇总、发布工程培训科目、课程及相关信息,通报工程实施情况和重要活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的继续教育活动。
3.建立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估,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三)服务体系建设
1.搭建服务平台。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继续教育机构要大力推进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继续教育供需双方搭建服务平台,研究制定8个行业专业领域专业科目培训大纲,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教材库,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
2.加强施教机构建设。建立完善工程施教机构评估标准与管理办法,重点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信誉程度高的施教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社会化的继续教育基地。加强继续教育基地日常管理,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和年审工作,提高基地办学质量。
3.建立信息化服务体系。依托福建人事人才网、省继续教育中心网站,开展参训人员网上备案、登记和统计工作试点,建立全省继续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社会信息技术资源,建立全省继续教育网络体系,运用各种网上手段开展网上远程学习、登记、交流和查询服务等活动。
(四)经费保障
1.各级人事部门和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负责、参加单位要积极筹措经费,现有继续教育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并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投入。省人事厅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对工程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每年在重点领域选择部分选题新、层次高的高级研修班,纳入全省高研示范班计划,提供一定经费支持。
2.列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范围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培训经费,并重点向工程项目倾斜。
3.有关施教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学员自愿参加的培训活动,可根据培训项目和类型,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不给学员增加负担,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
1.各部门行业和相关单位要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包括知识更新工程在内的各类继续教育,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72学时)。
2.鼓励各部门行业和相关单位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的内容,并和人员的岗位聘用结合起来。
3.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宣传工作。对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06年1—10月)
广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调研工作,制定下发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制定出台重点行业领域的具体实施办法;部署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全面启动重点行业领域的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工程的宣传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6年11月—2010年上半年)
每年开展一定规模的公需科目培训,大规模开展重点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活动,不断完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一批适合继续教育社会化普及的优秀课程和教学资源,重点扶持一批优质的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认真做好阶段性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下半年)
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主题词:教育培训 知识更新工程 方案 通知
抄送:国家人事部,省政府,省政府法制办、省效能办、省政府公报、省档案馆(2份) |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6年7月31日印发 |
(共印5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