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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21日至25日集中组织报名,集中报名时间结束后,省直报名点于每周四上午照常报名,截止到7月19日上午。各地补报名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2、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时,省直报名点委托福州市鼓楼区邮政局在现场办理准考证邮寄手续,未办理准考证邮寄手续的,请于10月上旬(双休日除外)起,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点凭报名受理单领取准考证。
各地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
     3、考试时间和科目:
               11月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4、成绩公布时间:2008年1月中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00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5、领取资格证书时间:2008年2月下旬起,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证事宜。各地办理领证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报名地点
        省直及中直在榕单位报考人员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十三层大厅。各地报名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须注明从事经济工作年限)、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以上均需原件),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2、认真填涂申报表和信息卡,有关填涂方法见本手册《填表、涂卡说明》。
     3、考试报名费按每科50元标准收取。
     四、考试级别、专业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中、初级。初级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中级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每个级别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共12个专业。
     3、《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科目考试题量为105题,《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科目考试题量为100题。
     五、考试地点
        我省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条件
        按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文件规定: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可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位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6、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2007年12月31日)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七、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2科,均为客观题,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八、考试用书
     (一)2007年经济专业考试用书
      1、2007年版考试用书是人事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编写的。人事部考试中心根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对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重新编写,形成2007年新版考试用书。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2、2007年版《经济基础知识》(中级)一书中增加了电子辅导光盘。光盘的内容包括考试大纲、以互动方式作答习题、2006年试卷和考生应考须知。每册定价55元。其它考试用书初级每册42元,中级每册45元。
     (二)2007年经济专业辅导书
      1、2007年经济专业辅导书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2007年新版指定用书的内容章节编写,分级别分专业解析考试用书章节要点。
      2、该辅导书每册定价25元。
     (三)考试用书和辅导书的征订办法
      1、我省考试用书和辅导书的征订、发行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委托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办理。各类书目、单价详见征订单。请各地务必于6月1日前将教材征订数上报。
      2、考生可根据所报考的专业向各报名点征订。 各地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直接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部联系订购业务,联系电话:87507553。
      3、2007年经济考试用书第一批将于6月底陆续发放。
     九、考前培训
      1、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举办2007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初、中级经济基础科目和部分专业的培训班,考生可根据自愿原则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可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培训部联系,联系电话:87618531,联系人:柳斌。各地培训工作可到各报名点咨询。
      2、为帮助考生复习迎考,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近期推出全国经济资格考试网上模拟练习,有意者请登陆http://ML.FJPTA.COM查询。

 

 

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6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在11月3日进行,请各地按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认真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

 

    二、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集中报名时间定于5月21日至25日。集中报名结束后,省直报名点以后每周四上午半天继续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9日;省直单位报名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十三层)。各地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介绍信,携带有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报名点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4]费400号函核定的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50元。

 

    三、报名条件:

    按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文件规定: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可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位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6、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考试专业和科目:

    1、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分为中、初2个级别,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共12个专业。

    2、《经济基础知识》科目考试题量为105题,《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考试题量为100题。

    3、初、中级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同时通过《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资格。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用书的征订、发行和培训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87618531,联系人:柳斌。

 

附: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表

 

 

                                                        二OO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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