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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5月21日至25日集中组织报名,集中报名时间结束后,省直报名点于每周四上午照常报名,截止到6月27日上午。各地补报名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2、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时,省直报名点委托福州市鼓楼区邮政局在现场办理准考证邮寄手续,未办理准考证邮寄手续的,请于9月下旬(双休日除外)起,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点凭报名受理单领取准考证。
    各地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
    3、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21日(星期六)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中、初级)
    下午2:00— 5: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4、成绩公布时间:2008年1月上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16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5、领取资格证书时间:2008年2月上旬起,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证事宜。各地办理领证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报名地点
   省直及中直在榕单位报考人员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十三层大厅。各地报名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须注明从事出版专业工作年限)、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需原件),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2、认真填涂申报表和信息卡,有关填涂方法见本手册《填表、涂卡说明》。
    3、考试报名费按每科55元标准收取。

    四、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中、初级。初级科目为《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科目为《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五、考试地点
    我省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条件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出版专业初级考试向社会开放,凡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三)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各级出版行政管理机关的公务员,从事地方志和内部资料编辑出版的专业人员,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报考中级资格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一)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七、免试条件
    在2002年6月底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它事项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适用于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出版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该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3、出版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原则。通过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出版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出版专业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出版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4、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件》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
    5、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职务。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2科,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今年均改为网络阅卷,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
   (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的计算器。各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十、考试用书
    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可向各报名点征订,具体书目、单价详见征订单。

 


 

关于做好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闽人办[2007]61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新闻出版局(文化与出版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6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的考试时间安排在10月21日举行。请各地按《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报名组织、资格初审工作。

 

    二、我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集中报名时间定于5月21日至25日。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续报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27日。

    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介绍信,携带有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报名点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4]费173号函核定的考试收费标准收取。

 

    三、报考条件

    (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1、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

    2、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职务。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三)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向社会开放,凡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各级出版行政管理机关的公务员,从事地方志和内部资料编辑出版的专业人员,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二)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五)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

    (六)2002年6月底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根据新出办[2002]718号文规定,“凡新参加工作进入正式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应当在进入出版单位后的下一年度内通过初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从2007年开始,“未取得相应出版专业资格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将不得继续在原岗位上聘用”,所有编辑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通过中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或没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将不得从事责任编辑工作。根据闽新出职改[2005]1号文规定,从2006年度开始,申报出版专业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报名的组织和发动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七、考试大纲、考前网上辅导卡和考试用书及参考用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征订,考生可在报考时订购。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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