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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函〔2014〕28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的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10日至11日举行。请各地按《2014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资格初审工作。

 

    二、报名条件按国人部发〔2004〕110号文件规定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全省考生定于2014年2月18日至25日进行网上(网址为WWW.FJPTA.COM)统一报名,新报考人员于2月27日至28日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省直新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地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十三层)。各设区市新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地点由各设区市自行安排。

    新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14年2月27日至28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

    (二)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工作年限截止2014年12月底。

 

    四、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五、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其中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2个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2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六、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按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七、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问题请与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8767023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17日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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