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人事考试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 >> 相关信息 >> 查看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

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闽人办[2006]75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工考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培训考核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二ΟΟ六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6]39号),200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将于近期陆续展开。为了认真做好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总体计划及时间安排

    今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总的进度要求为:9月中旬到11月份进行各工种业务考前培训及考核工作, 12月份开始改卷、发证工作。各设区市人事局和省直各工考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培训考核单位应根据工考报名情况详细制定今年的考核(培训)计划并在9月25日前上报省工考中心。考核(培训)计划应包括考核(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主管及经办人员的联系方式等。省工考中心将于9月下旬分两批集中公布今年省级考核(培训)计划。

 

二、委托考核工作

    经研究确定,今年省下放委托各设区市人事局考核(培训)的工种为:汽车驾驶员、财务会计员、文秘资料员等3个工种的高级工。

 

三、考核考试工作

    1、非统考工种考核考试工作

    ⑴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工考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培训考核单位应按照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考务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02]126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好培训,严格考试纪律。

    ⑵省直培训考核单位应在考试前五天将题库(附软盘或U盘)送省工考中心审定,要求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库中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的比例为2:6:3,每个工种(分等级)的试题总量50人以下不少于350题,50人以上不少于500题;各设区市中、初级工考核备用试卷(附软盘及答案)应在全部考试结束后十天内报备省工考中心。

    ⑶省直各工种考试结束后试卷统一由省工考中心妥善保管。

    ⑷省里委托各设区市人事局培训考核的部分省直单位工勤人员的考核成绩(含《职业道德》课程成绩),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在相应工种(课程)培训考核结束后统一登分造册,并于11月30日前函寄省工考中心。

    今年各设区市中、初级工考核如需要省统一命题,应于9月25日前正式书面通知省工考中心,便于统筹安排。

    2、统一考试工作

    ⑴统考的工种范围及考核科目

    今年理论考核安排进行全省统考的工种为:汽车驾驶员、财务会计员、文秘资料员等3个工种的高级工,其中文秘资料员、财务会计员等2个工种高级工的技能考核将采用笔试方式,也列为统考科目。汽车驾驶员高级工的技能考核不列为统考科目,由省和各设区市考核单位分别组织进行,技能考核成绩登分册请于11月30日前函寄省工考中心。

    ⑵统考的时间安排

    今年统考工种中,汽车驾驶员工种的理论考核时间为:2006年10月28日上午8:30—10:30。财务会计员、文秘资料员的理论、技能考核时间为:2006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考试期间省工考中心安排专人值班,值班电话:0591-87857748、87821011。请各设区市在安排考核(培训)计划时要妥善考虑培训与统考时间的衔接。             

    ⑶统考试卷的管理

    列入统考工种(科目)的理论(技能)考试试卷由省统一命卷、印刷,试卷每袋装卷25份,每个考点另加备用卷一袋(10份)。考试完毕后,试卷立即密封,并按规定保管。考场情况应在试卷袋封面如实填写。各设区市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统考试卷送省工考中心,由省统一组织改卷。有关试卷运送交接事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格线的确定

    今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仍然要严格考核标准,合格率应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凡是理论、技能、《职业道德》三门课程每门成绩都达到合格线以上者为合格。理论、技能课程不补考,《职业道德》课程当年内允许补考一次(有关《职业道德》课程请参照闽人发[2005]108号文件规定执行)。理论、技能课程任一门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能晋升,应参加下一轮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考核成绩由我厅或各设区市人事局按照颁发《岗位证书》的管理权限,在考试日期后的两个月内负责公布。由省里负责公布成绩的考生可电话查询或登录福建省人事厅网站查询。省工考中心开设的成绩查询电话为:16887100。

 

五、考核(培训)的收费工作

    各培训考核点应严格按照省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闽价[1997]费字498号、闽价[2003]费41号)和收费办法规范收费工作,收费时应扣除政府人事部门已收取的报名管理费,教材费及职业道德培训考核费。不允许在标准之外设立项目收费。

 

六、其他工作

    1、有关准考证的发放、培训考核通知的发放、评卷工作的要求等具体事项,请按照我厅《关于2002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若干考务事项的通知》(闽人办[2002]29号)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2、各设区市人事局要参照省里的进度要求抓紧时间安排好中、初级工及委托高级工的培训考核工作。各工考培训考核单位要加强培训、考核期间的饮食卫生、健康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省工考中心及相关主管单位,确保今年考核(培训)任务安全、如期完成。

 

附件: 2006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通知书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工考  考务  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6年9月18日印发

 


 

关于公布《2006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培训)计划》的通知

闽人[2006]工考函4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工考机构,省直和中央驻闽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省直各工考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培训考核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二OO六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6]39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教务工作的通知》(闽人办[2006]75号)现将《2006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培训)计划(第一批)》(含各设区市委托给省培训培训考核人员的时间安排)予以公布。首批培训考核计划共 10 页,含65个工种,181个技术等级,具体内容见附表或直接登录福建省人事厅网站(www.fjrs.gov.com)。请你们根据计划表,注意协调好各项工作,尽量让报考学员提早知道有关安排,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认真负责地组织本单位工勤人员参加有关考核(培训)。具体事项请与各有关培训考核单位或省工考中心联系。

    省工考中心联系电话:0591-87853487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闽ICP备06001610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