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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人〔2014〕1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4〕9号)精神,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下同]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9月6、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http://www.pqrc.org.cn(考试动态)网站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http://edu.mohurd.gov.cn/查询。

    (二)凡符合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规定的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凡符合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规定的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考试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勘察设计相应专业年限证明。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9月6日

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9月7日

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可登录http://www.pqrc.org.cn(考试动态)网站查询。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先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1)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和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8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经网上报名后使用A4纸打印《2014年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现场审核  

    所有考生经网上报名后携带现场审核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属报名点审核,审核时间:一、二级结构工程师:7月7日—8日,其余注册工程师:7月1日—4日。

    所在设计单位为分院(分公司)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所在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在《报名表》上加盖总院(总公司)公章。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记入个人信用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其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三)网上缴费  

    各项考试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详见附件3)。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于7月14日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8月28日至9月4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 7月15日前将《报名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职改办于审核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及证明材料汇总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委会审定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附件:1.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表    

          2.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和考试有关事宜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附件下载: 闽建人〔2014〕15号附件.rar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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