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教育考试 >> “两学”考试 >> 相关信息 >> 查看信息“两学”考试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师范专业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工作的通知

闽教学〔2010〕10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了促进师范专业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方便有关单位集中选聘毕业生,进一步加强联系与沟通,经福建师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和泉州师范学院等师范类院校积极筹备,拟于2010年3月开始举办2010年福建省师范专业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和地点
    师范专业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举办时间为2010年3月至6月,举办地点依托有关师范院校,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二、组织与宣传发动
    1. 各有关高校要积极动员本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会,将供需见面会的信息通过校园网、广播、公告栏等方式通知在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对在校外参加实习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学校要指定专人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通知到本人,动员其参加供需见面会。
    3. 各有关高校要督促毕业生准备个人应聘材料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组织本校学生有序地参加供需见面会,安全往返。

    三、有关要求
    1.举办供需见面会院校要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精心组织,及时发出邀请函,积极收集、整理和发布需求计划,动员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积极参会,确保招聘单位和岗位落实到位,保证供需见面会规模。
    2.供需见面会应免费为参会单位提供展位,应届毕业生免费入场。举办供需见面会院校要认真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精心设计宣传材料、招聘广告等,做到整洁、美观、醒目。
    3.举办供需见面会院校要维护好会场秩序,并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不出安全问题。
    4. 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根据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校补充新任教师招聘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本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做好参加供需见面会的有关工作。
    5. 请有关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根据需求,主动与举办供需见面会院校联系,做好参会的有关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福建省2010年举办师范专业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时间安排情况表

 





































供需见面会举办单位

举办时间

福建师范大学

3月26日

漳州师范学院

4月10日

泉州师范学院

4月17日

龙岩学院

5月中旬

莆田学院

6月5日

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月5日

三明学院

6月中旬

闽江学院

6月

集美大学

6月

武夷学院

6月

 

注:时间如有变动,以举办高校通知为准。

 

关于2010年福州市中小学与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定于3月20-26日举办福州市中小学与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现将供需见面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需见面对象

    1、2010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学科志愿专业对口)

    2、2010届部属重点师范院校(不含分校及办学点)普通全日制的师范本科毕业生(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志愿专业对口)

    3、2010届福建师大、厦门大学、漳州师院、集美大学及闽江学院等五所高校(不含分校及办学点)本专业毕业综合成绩前10%的普通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生(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志愿专业对口)

 

二、供需见面时间

    3月20日至3月26日。其中3月20日毕业生领取报名表,3月20-21日毕业生到用人学校报名,3月22-26日用人学校组织面试考核。

 

三、供需见面学校学科需求计划

    (附件:供需见面学校学科需求计划

 

四、报名考核录用办法

    (一)领取报名表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身份证(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3月20日到供需见面活动报名表领取处(设福州群众路小学,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58号)领取报名表(每人二份,限报两所学校,复印无效)。毕业生根据用人学校供需见面学科需求计划凭福州市教育局核发的报名表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于3月20-21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用人学校报名,由用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当场发给面试考核通知书(包括具体学科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并做好面试考核通知书签收手续。

    (二)用人学校组织面试考核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由各用人学校组织。面试考核时间为3月22-26日。中学面试教材为高中起始年段相应学科的教材;小学面试教材为小学3或4年级相应学科教材。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现场编写教案1小时、课堂片断教学(含专家提问) 20分钟。面试考核成绩由课堂片断教学成绩与编写教案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拟录用人员合格成绩定为70分,70分以下的不能录用。各学科全部报考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用人学校在面试考核结束后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三天。

    (三)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均须参加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另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时间截至3月30日止,超出规定时间不再办理,剩余用人计划面向其他毕业生公开招考。

 

 

                                                    福州市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闽ICP备06001610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