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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9月8-9日举行。现就2018年度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级别

    2018年9月举行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二个级别。中、高级资格考试将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的方式。

 

二、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9月8—9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

9月8日

(星期六)

08:30—11:30中级会计实务

第一批次

13:30—16:00财务管理

18:00—20:00经济法

9月9日

(星期日)

08:30—11:30中级会计实务

第二批次

13:30—16:00财务管理

18:00—20:00经济法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为9月9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四、考试地点

    在各地报名点报考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点所属的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所确定的考场进行考试,在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应在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所确定的考场进行考试,高级资格考试全省不再集中设立考场。

 

五、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含审计师资格,下同)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2)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会计工作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提前时间不超过2年),具备下列条件二项以上者,可破格报考。

    ①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被设区市以上财政、人事部门授予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财政工作者或荣获设区市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荣获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③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3篇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财会专业论文(累计字数达6000字以上)。

    ④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二万字),材料经采用确认效果较好。

    ⑤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以上举办的会计知识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务员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六、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七、报名日期

    中、高级资格考生应在2018年3月10日至3月28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3月22日至3月29日到报考人员到所在设区市、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缴费,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缴交考试报名费视为未报名。

    由于各设区市报名审核时间会有所不同,敬请考生关注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财政局)、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报名公告。

 

    各地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0591-87097038

    福州市财政局:0591-88082512

    厦门市财政局: 0592-2229601

    宁德市财政局:0593-2822726、2368027(审核期间)、2368032(非审核期间)

    莆田市财政局:0594-2698966

    泉州市财政局:0595-28066962(非审核期间)0595-28066563(审核期间)

    漳州市财政局:0596-2027963

    龙岩市财政局:0597-2212380

    三明市财政局:0598-8223754

    南平市财政局:0599-8821820(非审核期间)0599-8869882、8873998(审核期间)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

 

八、教材征订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考生可在3月20-30日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http://ps.kjjxjy.com/webBooK)进行征订。

 

 

                                                                    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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