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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各培训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职业项目经理人的社会评价机制,逐步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管理,经研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和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1.加快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和加强项目管理人才培养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本世纪头20年,尤其是“十一五”规划期间,是我国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应当看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资源在企业发展和占领市场的激烈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大力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政人才重在群众认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国资委也提出了要建立一支职业经理队伍,逐步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加紧研究制定资质标准、证书和市场准入规则的要求。项目经理是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和企业经营管理团队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经理责任制在我国已推行了16年,当今项目经理这一用语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广泛应用到祖国大地的各个工程项目上,这一新生事物在改革开放中诞生,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成长,从某种程度上透视出了中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进程。但是,自从2003年政府取消对项目经理资质行政审批后,不少地区和单位在不同程度上忽视了对项目经理队伍的管理,致使项目经理队伍萎缩、人才流失,且在数量和整体素质、知识结构等方面都还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启动,由于社会上一些人的模糊认识和某些媒体的误导也使这一制度受到了严重挑战。所以当前非常有必要在提高对培养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重要意义认识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加快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和加强项目管理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2.项目经理人才总量不适应建设工程项目快速增长的需要。自1990年建设部开始实行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以来,在政府强有力政策指导下,我国建设领域内共有近百万人参加了项目经理资质培训,有50多万人取得了政府核准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其中15万人取得了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已经形成了一支庞大的队伍。然而,由于我国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入量大,项目经理数量与工程建设的迅猛发展相比,仍旧杯水车薪。目前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现有项目经理实际人数与建设项目增长需求严重错位;二是已通过的建造师人员与能够胜任项目经理工作岗位的需求严重错位。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我国在建的大中型项目逾20万个,按照有关规定,一个项目经理只能从事一个项目的施工管理,那么当年我国大中型工程建设过程中,有相当数量的项目经理存在“黑户口”或兼职的现象。例如,上海每年开复工项目约10000多个,其中多为大中型项目,除外地企业承担的项目外,项目经理供求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中建总公司在2005年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中,依据条件共上报1450名一级项目经理,通过审查合格者879人,其中60%的人在领导岗位上,实际能够在项目经理岗位上工作的不足300人。再比如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首次统考成绩公布后,北京某公司21名报考人员通过考试,其中符合一级项目经理条件的仅有4人。因此,从市场与企业的需求来看,急需培养和补充一大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通商务、敢负责、能适应国内国际工程承包需要的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人才队伍结构和素质要求不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就目前全国项目经理的整体素质来看,绝大多数人员爱岗敬业,诚信尽责,为国家建设事业做出了贡献;但也存在“四多一老”(即低资质多、年龄偏大多、初级职称多、低学历多、知识老化)现象。山西省建工集团现有各类资质项目经理1491人,其中一级项目经理也只有372人。四川省建筑业协会调研的99家企业2448名项目经理中,一级项目经理仅为90人,占3.7%;40岁以上1317人,占53.8%;大专以上1141人,占46.6%。就全国来看,近几年来不少单位淡化了对项目经理的培养和素质教育,致使个别人责任心不强,管理能力低下,难以胜任项目经理工作,从而导致项目亏损和安全质量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因此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培养和素质教育工作,全面提高项目经理的综合管理能力迫在眉睫。


   4.高层次、复合型项目经理人才短缺,不适应工程总承包和国际化发展的需要。随着中国加入WTO三年过渡期的结束和国际高端市场的冲击,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岗位,从最初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管理,延伸到工程总承包管理,从国内走向境外,其职责的扩展和市场变化,特别是电脑手段、网络技术在项目管理中广泛应用,对项目经理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国际工程承包知识的要求等越来越高。同时,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启动,政府取消了项目经理行政审批后,项目经理如何管理,如何衡量项目经理的综合管理能力与素质,市场和企业也都迫切需要有一个统一的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或等级要求,以便选聘合格的项目经理,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二、全面开展项目经理素质教育和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是建筑行业协会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建设主管部门一系列文件,加快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进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和人才的需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中特别指出,“在全面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仍然要坚持落实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要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项目经理培训,不断提高项目经理队伍素质”。去年11月20日黄卫副部长在接见第四届国际杰出项目经理时又再次强调指出,“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一个好项目背后必然有一个优秀项目经理”,“目前企业最缺的就是项目经理,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人才是第一资源,必须高度关注人才、重视人才的培养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及部委领导的讲话都从政策上为我们行业协会加强和全面开展项目经理素质教育与职业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加以贯彻落实。


   2.坚持以人为本,全力推进项目经理素质教育。在信息化社会中,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即使是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仅靠接受一次性教育也不能满足市场瞬息万变和国际化进程的需要。特别是针对目前项目经理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的情况,我们应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到,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人才品德、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全面推进项目经理的素质教育,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广泛的智力支撑,已成为行业协会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全面推进项目经理素质教育作为项目管理人才培训的首要目标与中心任务。当前除了鼓励具备条件的原一、二级项目经理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外,还要加强对原取得资质证书的各类项目经理进行严格的带有强制性的继续教育,对小型项目经理由行业协会进行统一的上岗前培训。


   3.建立和实施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2005年四季度,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邀请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部分企业,按照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从规范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机制”的要求,参照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的做法,再次对原《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进行了系统的修订,进一步明确和建立实行了“统一标准,自愿申报,社会培训,行业考核,企业选聘,市场认可,编号登录,颁发证书”的项目经理管理和培养成长机制。它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项目管理行为,为企业选聘合格的项目经理,提供了统一的要求。这对于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决定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需要,加快项目管理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较好地解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专业技术人才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知识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的有机结合,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管理的健康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各行业协会和企业要积极组织广大项目经理认真学习和有效实施。


   三、坚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认真做好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这一系统工程


   1.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需要各方协力,齐抓共管。培养一大批具有较高素质的职业项目经理,涉及到政府、协会、企业、社会等方方面面。一定要按照“政府规划、行业指导、协会推动、市场认可”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经理培养、考核评价和岗位职业资质管理的组织体系,为健康规范地开展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创造条件。


   2.首先是要提高项目经理学习执行《导则》的自觉性。项目经理本人要按照《导则》规定的标准衡量、培养和锤炼自己,要深刻认识自己的责任,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觉悟,全身心地投入到项目管理中。同时要树立创新精神,注重学习和研究适应项目管理要求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3.其次是企业要把项目经理当作企业的宝贵财富和第一资源。把提高项目经理素质、培养和管理好项目经理人才队伍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创新项目经理的理论与能力培训,提高项目经理的自我学习意识,努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和条件。企业在选聘项目经理时不应随意降低标准,要遵守国家有关的法规,执行行业制定的准入标准,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项目管理人员选拔到项目经理岗位,为企业发展增强后劲。


   4.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建筑行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是“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自律组织,在推动项目经理培养和加强职业化建设、建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制度中处于枢纽地位。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建设协会专业性强、联系面广的优势,并通过与各省市建筑业协会协作,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共同探索和制定相应行业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经理教育培训机制、社会考核评价机制、行业长效激励机制与市场优化配置机制。


   5.加强和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离不开政府主管部门的扶持和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这项工作,在市场和企业认知度还不高的情况下,特别需要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和认可。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广泛依靠行业力量和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努力争取政府部门给予更多的监管与具体指导。


   四、进一步明确项目经理与建造师的定位,正确认识和处理建造师执业资格与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的关系


   1.建造师属专业技术人员,是一种执业资格。国际上营造师执业制度一般是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安全利益的管理者实行的市场准入制度。它规定了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条件。所以要取得建造师资格,需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才能单独从事建造师活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项目经理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一个特定的具有综合能力的项目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建设部建市[2003]86号文件指出:“项目经理岗位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的重要岗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项目上的一次性授权管理者和责任主体,项目经理的聘用由企业决定。项目经理从事项目管理活动,通过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并接受企业的监督考核。当今,项目经理岗位已在全国每一个工程项目上广泛地发挥着重要作用,已被企业和市场普遍认可。今后,项目经理岗位资质管理实行职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是一种行业规范化管理的自律行为。


   3.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建造师执业资格与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的关系。一是要明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是改革项目经理资质管理的行政审批制度,不是取消项目经理。二是要看到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有利于提升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和整体素质,是完善项目经理知识体系、加快项目管理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举措,并非取代项目经理。三是要弄清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由于经验、业绩和综合能力等原因,即使是部分已通过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也不一定具备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上岗条件。但这些人员可作为项目经理后备力量,在实践中重点加以培养和锻炼。四是要坚持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逐步从具有建造师或相应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的人员中挑选。


   总之,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和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制度的推行,都必将对促进项目管理人才的培养成长,加快与国际接轨,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产生深远的影响和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统一思想,扎实推动,全面促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各项工作在行业内规范健康有序地开展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项目经理实行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是今后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评价和管理的发展趋势。我们建筑行业协会和从事项目经理培训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组织领导工作。各建筑行业协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项目经理队伍情况,本着服务市场、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宗旨,深入研究和解决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加紧研究和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健全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组织机构,做好培训单位选择与管理,使之走上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2.扎实工作,认真抓好素质培养、考核评价、行业服务与完善提高四个环节。


   一是抓好素质培养。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人才工作决定的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提高项目经理的思想水平和道德品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决策能力、创新能力、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要逐步实现由知识更新型培训向胜任能力型培训转变。在总结近20年项目经理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培训观念、培训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建设、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等关键问题的研究。行业协会要继续抓好项目经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及《2006~2007年度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培训大纲》的要求,对已具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加强继续教育;对未取得项目经理资质但在企业内具有培养前途的项目经理后备人员,组织他们参加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举办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培训,实行所有项目经理持证上岗;对已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还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最新专业技术、现代化管理方法和国际工程承包知识的培训。


   二是抓考核评价。以市场需求和出资人认可作为项目经理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由品德、知识和能力等要素构成的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评价体系,特别注重对能力的考核和业绩的评价,坚持公正透明,实行考培分离,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形成品牌。各行业协会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管理机构要按照《导则》要求,逐步对已具备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考核评价,按照相应等级编号登录、颁发证书。


   三是抓行业服务。各地、各行业建筑(建设)协会要通过建立项目经理人才库等方式,广泛联系各地各行业项目经理人才市场,开拓人才中介服务领域,为企业提供丰富的项目经理人才资源,推动项目经理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多形式、全方位地为企业和项目管理工作服务。


   四是抓完善提高,加快与国际接轨。通过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途径,建立起规范的项目经理培养、资质评价和管理制度。要通过行业试点,稳步推进,取得经验,形成规范,使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工作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考验,得到市场与行业的进一步认可。最终要形成经政府批准,并与国际项目经理职业标准接轨的国家标准。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越来越快,高新技术日新月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面临激烈竞争的国际国内市场,进一步加快项目管理人才培养,努力造就数以万计的高素质项目经理,继续坚持和深化项目经理责任制,已成为行业协会肩负的一项光荣使命。《导则》是新形势下加强行业自律、适应市场需求、规范管理活动、发挥协会作用的行业指导文件。我们要广泛宣传、认真贯彻,特别是要把《导则》的有关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到各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乃至建设单位。让我们紧紧抓住项目管理这个主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国建筑业和项目管理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
中国安装协会
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
200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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