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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考试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考试
[报考简章]
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人函〔2012〕393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国土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为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5日至16日举行。请各地按《福建省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见附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资格初审工作。
二、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客观题)、地籍调查(客观题)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六、全省考生定于2013年2月18日至3月3日进行网上统一报名,请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FJPTA.COM)网上报名。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老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核,新报考人员于3月5日至6日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省直新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地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十三层)。各设区市新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地点由各设区市自行安排。
网上缴费时间为2月18日至3月13日,新报考人员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按我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FJPTA.COM)首页设有《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专栏》,进行网上缴费指导。
七、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7500937、87670230。
附件:福建省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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