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培训信息>> 浏览详情培训信息

CHFP理财规划师考试首创培训费用损失保险理赔模式

[前语] 随着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实施后,理财规划师考试作为一项水平评价类考试项目,自2018年起转为社会化评价,并参照国外成熟普遍的社会评价办法,由CHFP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福建考区授权机构为福建省学苑考试培训研究发展中心,0591-87249053 。

CHFP理财规划师考试培训学习费用损失保险理赔公告
 
    为促进CHFP理财规划师体系建设,保障参加培训和认证学员利益,经CHFP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研究决定,现针对学员报读CHFP理财规划师一二三级远程标准班(北京东方华尔金融研习社学习包,可通过PC端、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直接学习),均赠送由中国人保财险承保的培训费用损失保险。凡参加培训和认证的学员在达到理赔条件后,均可申请理赔,理赔金额最低为培训学习费用的80%以上,考试费不在赔偿范围内。
 
一、理赔要求
    针对学员所报CHFP理财规划师班型的科目,自学员报名后首次考试之日起满一年内,因未通过全部或某个科目考试,导致最后无法合格取得证书的,可以申请索赔,申请索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理赔考试科目时间需在保险期限内;
    b)学员自报名后首次考试之日满一年的次日后,约定的课程任意一科未通过考试(多次参加考试的,以最高分为准);
    c)学员参加的课程培训完课率满足结业合格证,即《CHFP理财规划师培训合格证书》要求;
    d)理赔的科目单成绩在 0(不含)- 60(不含)分之间,以CHFP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考试成绩为准。
 
二、理赔所需材料
    a)由授权培训机构提供学员身份信息、银行卡学员身份信息报送专委会;
    b)专委会填具索赔申请表;
    c)学员的索赔科目成绩单证明,CHFP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成绩为准;
    d)培训班报名证明,需要东方华尔盖章确认;
    e)培训机构出具的达到规定学时的《CHFP理财规划师培训合格证书》,需要东方华尔 盖章确认。
 
三、理赔流程
    由学员在理赔有效期内向授权培训机构提出理赔,提交理赔资料(学员姓名、身份证号、报名时间、手机号、班型、银行卡信息等),授权培训机构提交至CHFP专委会,由专委会负责核对,东方华尔盖章确认并提交保险公司。对符合理赔条件的学员,自学员申请理赔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成理赔手续。理赔开始时效为保险终止日期+1天起,理赔有效期为保险期限终止日期+1 天后的1年内。
 
 
 
培训信息
闽ICP备06001610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