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解答近日,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启动,各地报名截止时间约为4月底左右。考试时间为2006年9月15日至17日。今年的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本期,我们将有关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形式、成绩核查等相关问题整理刊发,以飨读者——
报名条件:
专科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可以报名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
具有高级职称者可申请免试一门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考试时间:
2006年9月15日至17日举行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6年9月15日至17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5日 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6日
上午 9:00-11:30 税法
下午 2:00-5:30 会计
9月17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
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成绩核查:
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可申请核查
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通知考生。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2006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2年。
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人民币6元。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此外,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深入掌握注册会计师行业队伍状况,配合选拔和培训行业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在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实施英语测试,测试时间为9月17日19∶00-21∶00。参加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和已取得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通过英语测试发放合格证,并记录为行业基本信息,该项测试合格证不作为取得全科合格证的必备条件。
该帖子在 2006-04-17 16:28:45 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