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2010)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情况分析
——谢家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了去年考试合格标准,并就资格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至此,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根据掌握的相关信息,对相关情况做如下汇总和分析。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56420人报名参考,其中报考四科的考生为55688人,报考两科的考生为648人。实际参考49551人,参考率为87.83%,在2010年度各类全国性资格考试中名列前茅。按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60分统计,有13093人通过考试,通过率为26.42%。以上数据显示,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对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表现出较高的热情。26.42%的通过率虽低于考前预期,但与全国各类资格考试通过率相比较,处于较为理想的数值区间。另据考试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度资格考试命题总体质量较高,试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基本分析
1、按考试科目分析
在资格考试4个单科中,《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通过人数39344人,通过率81.09%,平均分71.21;《物业经营管理》通过人数31473人,通过率66.8%,平均分64.37;《物业管理综合能力》通过人数17853人,通过率38.09%,平均分55.9;《物业管理实务》通过人数19890人,通过率41.84%,平均分55.86。
以上数据说明,考生普遍对物业管理制度和政策相关知识的掌握较为扎实,通过率最高;《物业经营管理》的命题较为客观地考虑到职业队伍现状,通过率也较为理想。《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通过率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业职业队伍知识和技能水平的实际状况。
2、按地域分布分析
在通过考试的13093人中,北京市(1863人)、广东省(1720)和上海市(1536人)共5119人,占全部通过考试人数的近40%。东北三省通过人数为742人,占5.7%;西北地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通过人数为496人,占3.8%;西南地区(云南、贵州、四川、西藏)通过1077人,占8.2%。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布较为明显的地区差异,与各地区经济和物业管理发展水平基本相符,也客观反映了我国不同地区物业管理人才状况。
3、按学历分析
在通过考试的13093人中,具有中专学历的939人,占7%;专科学历6302人,占48%;本科学历5460人,占42%;研究生学历以上387人,占全部通过考试人数的3%;。
从不同学历的考生通过率看,博士为71%,研究生55%,本科35%,中专15%,高中6%。
以上数据可见,具有专科和本科学历的通过人员之和占比达90%,本科以上及中专以下占比较小,基本符合正态分布。此外,学历在通过率中的差异,一定程度反映了教育背景的差别对专业素质的影响。
4、按年龄分析
在通过考试的13093人中,20—30岁1556人,占11.9%;30—45岁9678人,占73.9%;45—50岁1302人,占9.9%;50—60岁527人,占4%;60—70岁30人,占0.3%。
以上数据说明合格人员总体年龄构成呈年轻化态势。具有较高学历且有一定工作年限和实践经验的30-45岁中青年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正逐步成为我国物业管理师队伍的主体。
三、暴露出的问题
2010年度资格考试工作的开展,对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法规政策、梳理管理思路、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素质起到了促进作用,对行业学习氛围的形成,职业队伍的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从考试报名、考前培训、复习应试、通过状况等方面看,也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参考人数总量偏低。虽然全国有近5万人参考,但与我国物业管理行业6万多物业服务企业,600万从业人员,120亿平方米在管面积总量相比,参考人员明显过低,物业管理师队伍建设远远跟不上行业的发展;二是地域性差异十分明显。广东、湖南、上海、重庆、福建和北京六省市的考试通过率超过30%,西北和东北地区的考试通过率总体低于全国水平;三是考生业务实操能力亟待提高。《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通过率偏低,主要是涉及物业管理较复杂问题的处理、项目成本管控及税费测算的案例分析题失分较多,反映大多数从业人员虽然能应付物业管理中一般性日常事务的处理,但政策法规运用能力、分析应变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离合格的物业管理师还有较大差距;四是学习和应试能力尚待提高。考前培训机构水平参差不齐,使考前培训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个别培训机构以所谓“官方指定”、“保过班”、“精准压题”等招揽误导考生,兜售各类模拟试题,从考试结果看,其对考试成绩及其他事项的承诺在考后都无法兑现,使考生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部分考生在学习和复习中,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各种模拟试题,忽视对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的系统学习,基础知识掌握薄弱和偏颇,在考试中没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四、2011年度资格考试应注意的问题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7日和18日举行,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也将正式开展,物业管理师制度建设将加快推进的步伐。
物业管理师制度的推行,确立了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的社会地位,对物业管理师执业能力的全面提高将产生重要影响,有利于物业管理师通过市场定价来选择从业单位,更有利于业主通过拥有物业管理师的数量来判断选择高水准的物业服务企业。今后企业的竞争,将凸现在人才的竞争上,会带来中小企业兼并重组。具有优秀管理团队、重诚信和品牌的企业将逐步扩大市场份额,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将带来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逐步改变目前行业鱼龙混杂的状况。
今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开始进行,为使广大考生在复习备考中取得较好效果,提醒大家注意下列事项。
首先,要高度重视本年度资格考试。《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第六条规定“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因此,本年度资格考试对于在2010年度资格考试中已经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尤为重要,应当积极做好报考和备考相关工作。
其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注重对考生专业能力的考核与测试,考试试题既突出重点又考虑专业知识覆盖面,考生在备考中应紧扣考试大纲,结合参考教材逐章逐节进行系统学习,深入领会各方面知识和全面掌握学习要点,切忌盲目压题和猜题。各单位可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应考人员交流学习方法;可请2010年度考试成绩较为优秀的考生介绍学习备考经验,营造良好的应试备考氛围,以提高应考人员的学习效果。
其三,希望广大考生注意选择教学水平较高,师资力量较强,具有办学资质和良好声誉的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机构参加考前培训,以获取较好的培训效果。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是科学选拔物业管理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通过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尽快培养一批与行业发展规模相适应的物业管理师队伍,是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当务之急。衷心地希望每一位备考人员能在今年的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尽早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以期共同推动我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的实施进程。
该帖子在 2011-08-05 12:48:50 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