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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审计专业资格考试[考试介绍]

关于2007年福建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闽统资考[2007]3号


各设区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统计局下发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07年10月21日。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考场设置
  考试地点统一集中省里考试,不再在各地设置分考场(具体考试地点另文通知)。

  四、考试组织工作
  各地统计、人事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报名前的宣传、动员工作。全省考试报名时间截止至6月10日,各地应于6月20日前将本辖区报考考生的基本情况(由FTP上报)、考生花名册(需加盖人事部门印章)寄省考办。

  五、考试收费
  报考考生的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委、省财政厅(闽价[2003]费字13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各地上缴省里的费用于7月10日前由各设区市统计局汇总上缴,上缴费用标准另文下发。

  六、考试用书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关于征订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精神,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对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为确保应考人员能及时地购买到考试用书,各设区市统计局应于6月1日前将本辖区所需的考试用书情况上报省考办(一律采取征订单形式上报)。


                   二00七年三月十九日
统计、审计专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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