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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师[考试介绍]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有效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标准》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食品行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企业的从业人员。
(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分为助理食品安全师、食品安全师、高级食品安全师三个级别。
(四)食品安全师定义: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运用相关技术方法按照国家标准实施食品安全管理的从业人员 。
(五)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培训认证总体定位。
四个提升:职业素质提升、专业水平提升、职业道德提升、安全意识提升;
四个规范:规范行业安全标准、规范行业组织运营、规范从业人员资质、规范行业监督管理。
(六)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办法制定、组织实施及解释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已被列入食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重点任务之一,本资格认证组织结构图见附件1。
(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负责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领导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2.组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委员会、专家小组、考评小组;
3.成立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资格认证的日常工作。
(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委员会是食品安全师资格认证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定颁布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各项规范与工作制度;
2.决定资格认证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审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各项规范、管理制度、资格标准;
4.负责食品安全师培训认证工作统一管理和证书统一发放。
(四)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专家小组由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分别负责标准制定、培训和考评。
1.负责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的制定工作;
2.负责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报名条件的制订;
3.负责资格认证相关工作文件和职业资格条件的调研与修订;
4.监督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条件的贯彻执行;
5.编写审定认证培训教学大纲;
6.编写审定认证培训教材;
7.指导并参与资格认证培训实施办法的制定;
8.指导认证培训教师的培训和认证培训教材的正确使用;
9.监督认证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五)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考评小组是为保证食品安全师考试在全国能够规范的进行而设立的考试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审定认证考试规则、考试评价标准、考试题库的建立和考试结果的审定;
2.审定能力测评及业绩考核的方法和手段;
3.指导并参与认证考试测评实施办法的制定;
4.监督认证考试测评及认证工作;
5.仲裁考试测评工作中的争端。
(六)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标准》,编写、出版和发行教材及参考资料,制订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建立题库;负责组织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全国统一考试。
2.负责制定各地培训中心及考试中心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保证本资格认证的严肃、公正、公开、公平。
3.负责对各地培训中心、各地培训中心申报的培训教师以及认证考试中心的资格进行审查报批及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
4.负责与各地的培训中心和考试中心签订协议。
5.负责组织开发全行业统一培训报名信息系统。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各地培训中心名称及联系方式,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考试成绩,供各地参加培训的学员查询。
6.负责组织师资培训班,对师资培训合格讲师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委员会颁发“食品安全培训授证讲师”证书。按各地培训中心培训学员人数核发学员培训结业证书并对各地参加全国统考的合格人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七)根据本资格培训工作需要,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授权各省市食品工业协会或社会培训中心,按照本办法具体实施本地区的培训工作。
(八)根据本资格考试工作需要,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授权各地符合要求的开设食品安全管理专业的各大专院校,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考生资格审核、汇总以及考试组织工作。见附件3。
(九) 各培训中心和考试中心,接受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资格等级与申报条件
(一)助理食品安全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或同等学历)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二)食品安全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助理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4.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高级食品安全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食品及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食品及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
3.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食品及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

四、培训与考试
(一)本资格认证实行“考培分离”的原则。
(二)本资格认证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和统一认证”的认证制度。
(三)各级别培训内容分为食品安全概论、食品安全保障技术、食品安全法规及标准汇编。
(四)助理食品安全师培训课时为100个课时,食品安全师培训课时为120个课时,高级食品安全师培训课时为150个课时,每课时标准为45分钟。
(五)各级别培训根据教材内容设置设定不同程度的培训内容,均采取卷面考试的方式进行。
(六)高级食品安全师资格的认证考试除参加理论考试外,还需进行技能考试或论文答辩或食品安全方案设计的方式进行。
(七)本资格认证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考评小组根据教学大纲,负责组织出题,全国统考。
(八)本资格认证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每年为二次,分别安排在每年四、十月的第一个星期天。

五、证书颁发
(一)认证考试结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考评小组统一组织对考生试卷进行评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考试合格人员情况进行汇总。由认证管理办公室制定证书编码并将印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委员会印章的证书配发至各省考试中心,此证书为食品行业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从业资质。
(二)各省考试中心收到证书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培训中心或学员本人领取。
(三)获得证书的学员信息在中国食品安全师认证网上向全国公布,供查询。

六、相关费用
1.培训费用由各地授权培训中心统一收取,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提供全国统一的指导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5%。同一地区的培训费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
(1)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助理食品安全师资格培训费为人民币1800元/人。
(2)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资格培训费为人民币2500元/人。
(3)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高级食品安全师资格培训费为人民币4900元/人,技能鉴定费人民币800元。
2.三个级别的考试费均为300元/人。
3.本资格的认证费均为200元/人。

七、附 则
(一)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委员会。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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