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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营销人员双认证[考试介绍]

我国自“房改”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日益蓬勃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开发时间晚,起步较低,房地产从业人员的培训体系还不完善,职业培训的步伐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速度,同时也缺乏国家统一的确认标准和相应的管理措施,导致我国的房地产从业人员特别是营销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相当缺乏。

日益成熟的房地产市场需要专业化的职业人才,而客户理性化程度的提高也对房地产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与职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我国目前尚未有全国统一的房地产销售方面的职业资格认证,房地产行业难显规范执业优势。为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美国房地产协会共同合作推出“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项目,并将其正式列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目录。

美国房地产业协会(NAR)成立于1908年5月,总部位于美国的芝加哥,是首个国际性房地产专业组织的创始者,目前NAR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专业房地产组织,成员已愈百万。NAR涉足国际舞台差不多半个世纪, 在20世纪50年代初,NAR倡导建立了国际房地产联盟,并成为该联盟的主席国,其成员被批准在包括美国在内的50个国家和地区从事房地产行业。2004年9月9日,美国房地产协会(NAR)主席亲率美国房地产同行访华,并与中国房协主席在京正式签署了“中美双边合作协议”,这标志着中国房地产将登上世界房地产交易平台,与来自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专业人士携手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要负责全国就业、职业培训的技术指导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此次与美国房地产业协会(NAR)共同合作,在全国推出“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项目,并将其正式列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目录,旨在规范我国房地产市场,落实国家人才兴国战略,培养既有现代房地产营销专业知识和技能又能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将对提高房地产营销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以及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和市场秩序,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双认证项目的教材由国家劳动部和美国房地产业协会共同组织专家审定,既保留了美国房协GRI培训教材完整、先进、专业的特点,又融入了我国房地产营销的实际情况,使其更符合中国国情。房地产从业者经过相应培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由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美国房地产业协会共同认证,具有国际国内双向认可的特点,属我国房地产界的首例。

为便于开展此项目,特成立“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双认证办公室”),设在建设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由建设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培训中心与北京华盛中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成,负责此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并设立了“中国房地产教育培训认证网——www.zfrz.com”。

为在全国各地推广这一项目,双认证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征求合作机构,设立培训点,开展培训工作。各地设立的培训站点必须具备场地、师资等办学条件,有办学许可资质,以当地建设系统主管部门推荐为主,经“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办公室审批授权后方可开展培训。各站点培训教师须经统一培训合格后,持有双认证办公室颁发的房地产营销员/师培训师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对授权培训站点和培训师每年考评一次,对不符合要求、不具备条件及违规操作者将给予严肃处理或撤消授权,同时对未经授权私自操作者将配合有关机构予以取缔。

各地考试成绩须上报双认证办公室复核、备案并公布在中国房地产教育培训认证网(www.zfrz.com)和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上。凡考试合格者,将直接通过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证书。同时,颁发美国房地产协会提供的房地产营销员专业技术认证(GRI)证书。


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问答

1、问:什么是“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
答:该认证由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美国房地产业协会共同推出,具有国际国内双向认可的特点。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日趋规范,市场的日益成熟和客户理性化程度的提高,对房地产营销人员的素质与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行业起步较晚,在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至今仍没有一套统一的符合我国房地产发展现状的营销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能力考核认证的标准。房地产营销人员培训体系很不完善,行业难显规范执业优势。据调查,我国房地产营销人员中具有国家承认的房地产从业资格和接受过国家承认的房地产行业专业培训考核的比例不足10%,一些未经过专业培训的无证房地产营销人员上岗后,为了卖房,往往不择手段,信口开河,采取不正规的卖房方式,造成房屋交易中的纠纷和诉讼不断增多,损害了购房人的权益和整个行业形象,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部与中国房协为全面解决这一关系到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经过多年的调研与大量的工作,从美国房地产协会引进了GRI房地产营销教育体系,并通过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可,全国双认证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我国房地产营销现状对教材进行了本土化改编,经批准,正式推出了“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项目”,由中国房地产协会与建设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联合成立“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办公室”作为此项工作的主办单位,并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监定目录和认证标准,从此,全国房地产营销专业人员有了自己的职业资格专业称号。净化、优化了营销队伍,提高了营销人员的社会地位。
建设部88号令《商品房销售办法》第9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双认证工作是贯彻部令最重要措施之一。因为行政许可法从2006年7月1日以后,已执行一年,结束了过渡期之后,只有国家人事部门有权对各专业技术人员颁发专业职称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权对各专业技能人员颁发专业职能证书。其他部门所颁发的各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书自动失效。所以说,“双认证”证书是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的唯一合法资格证书,它将作为房地产企业升级、年检和企业设立重要条件之一。此项工作的法规依据也是十分充分的,此项认证将为我国房地产行业行销体系和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可以说,这项工作是对全国房地产营销队伍按市场准入的法则的大提高、大洗牌。

2、问:为什么要开展“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工作?
答:根据建设部88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考试双认证有关考试问题的通知》,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培养有现代营销管理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适应房产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营销人才,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规范全国房地产营销职业资格认证导向、房地产营销行为和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营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具有重要意义。

3、问: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是权威认证吗?
答: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项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OSTA)从美国房地产业协会(NAR)引进的世界上最先进的国际房地产营销员/师培训认证项目,并正式列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4、双认证项目与美国房地产业协会的关系是什么?
答: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是指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OSTA)与美国房地产业协会(NAR)共同认证,具有国际国内双向认可的特点的合法认证。
美国房地产协会成立于1908年,前身为全美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将近100年的历史中,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房地产行业组织,会员达135万人,创办了世界房地产交易平台,完成了美国房地产85%的交易,并创立了全世界最先进的房地产交易规则和最大的房地产教育体系。美国房地产培训师、房地产营销员/师(GRI)教育认证是目前世界上运用最广泛的房地产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持有此证,在美国等多个国家被承认,2003年秋,美国房地产协会在北京与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双认证是学习美国的先进经验,联系美国这一世界上最大的房地产投资经济体,发展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房地产作为国际通过的主要投资产品深受投资人士的关注,我国的房地产国际趋势已日益明显,跨国营销已经逐渐成为我国房地产营销的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国际化进程的提速,房地产国际化销售已不可阻挡。这项认证是美国房地产协会最具国际化的认证,并将开拓未来中美两国房地产交易的重要渠道,凡获得了美国房协认证的营销员/师(GRI)证书的房地产营销人员有望直接与美国135万美国房地产会员进行房地产交易,这对获得双认证的房地产营销人员具有极大的意义。
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是所有房地产营销人员从业能力的一项标准考核,是对准备从事和从事房地产行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法定认证;是房地产国际销售的凭证。此项目的开展将全面提升房地产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规范房地产营销行为和市场秩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提高房地产营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具有重要意义。

5、问: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招生按照《关于开展房地产营销人员双认证考试项目试点工作德通知》(劳社鉴发[2005]7号)文的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分“房地产营销员”和“房地产营销师”两个等级。(一)申请参加“全国房地产营销员”鉴定的人员,要求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含职高、技校),从事或准备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个人报考。(二)申请参加“全国房地产营销师”鉴定的人员,要求:1)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地产营销工作经历;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房地产营销工作满1年以上。

6、 问:在哪里报名?
答:各地区授权培训中心
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办公室联系电话 010-68700386
福建省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249053

7、问:培训教材有哪些?
答:“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培训教材由 大纲规定执行,教材由双认证统一编制,其内容结合了世界先进的国际房产营销实务,并按我国房地产对营销人员的实际要求进行编写的《房地产营销员教程》和《房地产营销师教程》。

8、问:怎样报名?培训费用有哪些?
答:到各地授权的培训中心报名1、填写学员报名表。2、交2寸彩色照片2张。3、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各一张。培训费:(1)房地产营销员:740元/人(如需美国房地产业协会证书另行缴费500元/人),教材及资料费60元,报名费50元,鉴定费290元/人 。(2)房地产营销师:2550元/人(含美国房地产业协会证书费),教材及资料费65元/人,报名费50元,鉴定费490元/人。

9、问:如何进行考试及怎样颁发证书?
答:学员在培训结束后方可获得参加“全国房地产营销员/师职业资格双认证”考试资格,由培训中心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试点统一集体报名。考试形式为计算机上机考试,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总分为100分,70分为及格。通过考试后,学员将获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房地产营销人员双认证证书和美国房协房地产营销人员证书。

10、问:网上可查询吗?
答:证书一经颁发,该学员的证书信息将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OSTA)鉴定工作网(www.osta.com)和美国房协(NAR)指定网站(www.zfrz.com)查询。全国监督电话010-6870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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