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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测绘师[考试介绍]

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人函〔2010〕507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国土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为做好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的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16日至17日举行。请各地按《福建省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见附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资格初审工作。

二、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考试实施办法>、<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0〕197号)相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科目及免试条件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前述2个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四、全省考生定于2011年1月5日至19日进行网上统一报名,报考人员于1月20日至21日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省直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地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十三层)。各设区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地点由各设区市自行安排。
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下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11年1月20日至2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测绘相关业务工作年限)。
(二)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
报考人员工作年限截止2011年12月底。

五、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六、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收费按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七、考试大纲和教材由省测绘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发行,联系人:赵金祥,联系电话:0591-87527346、87536784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问题请与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87500937、87670230。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测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闽ICP备06001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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