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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介绍]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介绍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建设工程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考试依据文件
  1996年,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建设部负责考试大纲的拟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份。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设四个科目:《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任选其一,下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程功能)。

    考试分2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是:
    第一天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第二天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四、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五、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的规定,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六、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本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报名时间及办法详见当年的报考简章。     

七、执业资格证书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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