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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试介绍]

福建省艺术(业余)水平考级简章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学习艺术知识、提高艺术水平、加深艺术修养提出了迫切的需要,在中、小、幼学生中开展校外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国民素质的一项有益形式和内容,教育系统自93年开办“考级”以来,加强对全省各类音乐水平(业余)考核与鉴定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导向,宣传“音乐考级”目的意义,坚持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考级评定的权威性与公正性,连续19年(1984~2002年)举办暑期“少儿钢琴夏令营”,邀请全国一流钢琴家来闽指导培训专业老师和优秀学生,提高了我省钢琴的教与学的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全国的赛事中取得佳绩。

  为使这项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加大工作力度,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同意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批复》(闽文人[2003]2号),从2003年开始,我省艺术水平考级将与中央音乐学院联合举办,证书由福建省自考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与中央音乐学院共同颁发(“中国舞”考级证书与北京舞蹈学院共同颁发)。中央音乐学院是我国重点高等音乐学府,也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艺术院校,其校外音乐水平考级委员会由国家级专家、权威组成,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国家级的社会普遍认定的权威性的水平鉴定,为学生的学习及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其考级覆盖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及香港、台湾地区和新加坡、马来西亚、东南亚等国家。

  中央音乐学院各专业的考级教程,均是按“需学一年左右的时间进一级”的总体思路,由富有经验的专家们编写的。广大的业余学习者如能重视并参照这一规则来指导自己的学习,将会少走弯路,稳步前进。但从近几年的考级实际情况来看,为数不少的学习者,或出于对学习音乐的基本规律的不够了解,或无奈地为单纯追求某种狭隘的功利所趋动,往往只学半年或三、四个月便急于考高一级,其结果不仅达不到开发智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的目的,反而有可能人为地增加了学生负担,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浪费了孩子的宝贵时光和家长的心血。这种有悖于素质的怪现象,必须尽快予以纠正。我们衷心希望家长和老师在遵循音乐教育规律,注重打好基础、培养正确的演奏方法等方面多下功夫,以有利于学生在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下,进行音乐的学习和考级。

考虑到有部分考生由于一些具体原因暂时难以转为使用中央音乐学院的教材参加考级,我们今年允许十级的考生仍使用其他版本的教材参试,所发证书也仍是沿用去年的证书。

  北京舞蹈学院是培养舞蹈专业人才的最高学府。1989年北京舞蹈学院开始推行“中国舞”考级以来,在国内和海外培养了一支舞蹈普及教育师资队伍,目前在国内及海外共设一百多处考点,每年全国参加考试的学生达五万人以上。2001年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中心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了中国舞考级福建基地,推广一套具有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权威性的舞蹈业余水平考级教材,抓教师培训~教师考试~学生培训~学生考试四个环节,富有成效,面向广大青少年,儿童实施舞蹈美育的过程中,“中国舞”在我省各地已生根、开花、结果,舞蹈已成为素质教育的手段渗透在社会的各个层面。



二、考级项目

  共开设11个专业:A、手风琴;B、钢琴;C、电子琴;D、小提琴;E、声乐;F、二胡;G、琵琶;H、扬琴;I、古筝;Y、音乐基础知识;Z、中国舞(注:英文字母即专业代码)。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各专业演奏水平定为1~9级(10级发省级证书,声乐最高级为八级,童声只可报1~3级,中国舞共分十三级,今年只考1~6级),凡学过以上艺术专业,具有一定程度的艺术爱好者(不受年龄、性别和职业限制,考试标准相同)均可报名参加考级。



四、报 名

1、报名时间:3月31日至6月10日截止

2、报名地点:详见①《中央音乐学院福建考区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报名点一览表》②《北京舞蹈学院福建基地“中国舞”考级报名点一览表》

3、报名手续:

①交3张同底片的一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相片背面用用铅笔写上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专业、级别、出生年月五项内容)

②认真填写:准考证、报名表,要求如下:

a、字迹端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

b、考生姓名请注明汉语拼音;

c、联系人(含指导老师)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均要填写详细、准确、清楚;

d、报考级别请考生与家长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考虑好选定相应级别,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

③按规定交纳考级费、办理报名手续。标准如下:

1~2级50元;3~4级70元;5~6级90元;7~8级110元;9~10级130元。

另收报名费10元,证书预收费15元(不及格者退还)

“中国舞”收费根据北京舞蹈学院规定,标准如下:

1~2级100元 3~4级120元 5级130元

6级140元 另收报名费20元

五、使用教材

钢琴:

《海内外音乐考级~标准教程(业余)》(中央音乐学院钢琴考级专家委员会编,华文出版社出版)。

1、基本练习:各级考生按相应级别规定范围的后三个调准备,考试时抽查其中一组。

2、曲目:(1)各级均须准备4首乐曲(即练习曲、复调、大型乐曲、小型乐曲四类曲目各一首),A、B组不可交叉使用,考虑今年刚转用中央音乐学院华文版教材,为让指导老师有个准备过程,也可按如下调整准备:中央音乐学院华文版各级曲目中的第3首~大型乐曲(奏鸣曲)是必弹曲目,基本练习及其余3首曲目(第1、2、4首)可任选高一级的其他版本(三套、四套、混编、跨世纪版)中的一套参试。(基本练习均练规定范围的后三组)

电子琴

中央音乐学院编《电子琴教材》

1、基本练习按照教材中的要求准备(均练规定范围的后三个调)

2、曲目:在各级规定范围内演奏3首??①练习曲1首;②规定曲目1首;③自选1首。7~9级的视奏,编配伴奏,即兴演奏的程度内容仅限教材内。

今年也可按如下调整准备:中央音乐学院(电子琴)教材各级中的规定曲目一首,基本练习及其余2首可任选其他版本(二套、三套、重奏作品集)中的一套参试。

手风琴:

中央音乐学院编《手风琴教材》

1、基本练习(按教材规定范围练)



2、练习曲

3、乐 曲:复调一首、中、外乐曲各一首

也可按如下调整准备:中央音乐学院“手风琴”教材各级中的必考曲目(音阶、练习曲、复调),中、外乐曲各一首任选其它版本教材演奏。

小提琴:与往年相同

《小提琴考级教程》(赵惟俭主编,南海出版社出版)

1、音阶与琶音自选一个调演奏;

2、练习曲自选一首带※记号的演奏;

3、协奏曲按各级规定的乐章演奏;

4、自选一首外国乐曲或相应级别的《中国乐曲》

△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声乐各级目录附后,均自选两首曲目参试。

《音乐基础知识》使用中央音乐学院编(1~5级)新教材(待暑期师资培训后寒假考试)。

△自2004年起,音乐考级一律按中央音乐学院考级教材进行考试。

中国舞

《中国舞等级考试教材》(北京舞蹈学院编,孙光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教师:需通过北京舞蹈学院培训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方可持证上岗。

学生:由取得北京舞蹈学院颁发“中国舞”教师资格证书的舞蹈老师培训后按各级(今年1~6级)的要求报名参试。



六、考试及发榜

1、考试时间:

①钢琴等中西乐器8个专业考试时间由中央音乐学院具体安排,省自考办考级委员会将考试日期及考点公布于各报名点。(7月15日)考生可向报名点查询。

②音乐基础知识、声乐于寒假考(待中央音乐学院安排后于1月11日各报名点公布具体时间)

③“中国舞”考级时间7~8月,具体时间由北京舞蹈学院安排,福建基地将于6月30日前通知各报名点。考生届时可到报名点查询。

2、查询考级结果及领取证书:

a、8月15日开始可以拔打电话9616893210(闽博士通信息台)查询已考9项专业成绩。查询请直接输入专业代码及准考证号即可,专业代码为:

A手风琴~01 B钢琴~02 C电子琴~03 D小提琴~04

E声乐~05 F二胡~06 G琵琶~07 H场琴~08

I古筝~09 Y音乐基础知识~10 Z中国舞~11

例:钢琴考生准考证号码为:闽B10107015,查询时拨通9616893210,听到提示音后输入0210107015(02为钢琴专业的代码)即可。(信息台为有偿服务)

B、10月30日开始,考生持准考证到各报名点领取证书和评审表(未通过者没有证书,凭准考证领取评审表和退还证书费15元)。

3、各报名点准考证编号顺序如下:①专业;②地区;③报名点;④级别;⑤号码。

①专业代码:(如前)

②地区代码:福州~1,莆田~2,泉州~3,厦门~4;漳州~5;龙岩~6;三明~7;南平~8;宁德~9。

③报名点代码:01、02、03、04、05、06……

④级别:01、02、03、04、05、06、07、08、09、10(含文凭级)

⑤号码:001、002、010、099、105

例1:B10107035 即表示为福州第1报名点钢琴7级35号

例2:C30105008 即表示为泉州第1报名点电子琴5级8号

七、奖 励

1、对组织学生参加考级的教师,将发给当年其所指导学生通过数的成绩单一份,以示鼓励;对参考学生人数较多且通过率较高的老师以及通过9??10级考生和获“优秀”评语考生的老师将发给“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2、获得中央音乐学院九级证书的高中学生(钢琴专业须获八级或九级优秀证书)报考清华大学文艺特长生冬令营时可免予初试。

3、获得中央音乐学院四级优秀、五级通过的小学生及六级优秀、八级通过的中学生,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综合艺术部可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4、对考较高级别获优秀评语的考生,可优先参加相关专业的省级夏令营和比赛等活动。

八、注意事项

1、考生按时在指定地点候考,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2、所有专业考试必须背谱(在职人员可例外)

3、报考各专业4~9级(电子琴7~9级不准跳级)及小提琴演奏文凭级不准跳级)原则上不准跳级,如属第一次参加考级或有能力要求跳级的考生,须加试前一级的重点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谱演奏),并加付前一级50%的考级费。

4、考试中,评委可以要求考生在乐曲任何段落开始或终止演奏。

5、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考试内容和方式严格按照各专业的考级教程、考级曲目等有关规定进行,除钢琴外,其他专业均需自带乐器(须贴上考生姓名以避免拿错),声乐考生自带伴奏或录音带。

7、为方便考生顺利购到中央音乐学院华文版钢琴教材(每套四册、48元),各地标有*号的报名点备有此教材,考生和家长可直接与报名点联系。

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本简章,并自觉遵守简章中的各项规定,谢谢合作。





欢迎参加艺术(业余)考级

福建省自考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

二OO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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