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莆田
三明
南平
龙岩
宁德
平潭综合实验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福建考培微博
:
网站首页
人事考试
教育考试
职业考试
其他考试
培训资讯
考培学苑
在线报名
在线问答
考培论坛
考试题库
考试书店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职业考试
>> 秘书(涉外秘书) >> 考试介绍
秘书(涉外秘书)
秘书(涉外秘书)
[考试介绍]
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简介
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逐步推行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目前,已经开展的有公关员、秘书、推销员、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员等。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是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和统一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控制工作原则组织进行的,由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报名,实施考前培训辅导。鉴定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贴有“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的证签,作为国家规定的技术职业(工种)上岗、就业必须持有的证明。
一、鉴定对象
各类大专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和其它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的学生,以及社会上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
二、证书的作用
1.是就业的“通行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推销员、公关员、秘书、物业管理职业(工种)都属于就业准入职业(工种),经过职业资格国家统一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该职业(工种)的工作。
2.是能力的证明。通过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获得相应的证书,证明了证书持有者具备此方面的职业技能。
3.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和兑现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4.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取得此方面证书并取得学历证书,即获得了“双证书”。
5.获得各职业(工种)资格证书者具备从事相应工种的职业能力。
秘书(涉外秘书)
报考简章
考试介绍
培训信息
相关信息
资料中心
图片新闻
2024年度CHFP理财规划师执业能力认证考试公告(新)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2020级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福州班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20级金融学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福州班招生简章
2017年度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福建省报名简章(取消)
2020年度全国经济师职称考试专项辅导班福建省招生简章
左移
右移
闽ICP备06001610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