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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执业考试[培训信息]

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月18日至2月4日;
 2、现场审核时间:2007年2月5日至7日;
 3、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审核后2月8日至16日;
 4、准考证领取时间:考前20天(正常工作时间);
 5、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2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3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名点
地区 地址 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建设厅建设公寓305、307室
(含福州)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0591—87610301 87615694
厦门 厦门市七星西路166号6楼培训部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0592—2227730 5051757
泉州 泉州市丰泽区政府西侧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泉州市建设局 0595—22132224
漳州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 漳州市建设局 0596—2927973
莆田 莆田市学园南街135号 莆田市建设局 0594—2694104
三明 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 三明市建设局 0598--8592082
南平 南平市八一路36号建工大厦三层 南平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0599—8622997
龙岩 龙岩市南环西路52号三楼培训中心 龙岩市建设局 0597—2302399
宁德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八楼安全站 宁德市建设局 0593—2977395
注:福州市考生直接到省直报名点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下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年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现场审核由各报名点所属建设、人事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1、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1月18日至2月4日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具体操作如下: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报考简章后,点击“报名填表”,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完全同意者点击[同意],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点击[下一步]选择报名考区、考试科目和考试级别,点击[上一步]返回到“报名填表”,如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后姓名及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
  (3)点击[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4)点击“打印表格”,系统会根据您所填信息显示《报名表》,用A4纸打印后在指定位置上签上您的名字,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
  2、资格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2月5日至7日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报考所需证明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2)老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若需变动报考信息者,请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修改。

五、首次报考人员准备材料
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2月5日至7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免试两科的人员,还应提供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满15年,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的单位证明。
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

六、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1、缴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务费每科60元。
  2、缴费步骤。
 (1)开通一张具有网上银行在线支付功能的中国建设银行卡(目前只支持建设银行卡)。
 (2)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3)个别受条件限制无法网上缴费的考生可到所属报名点现场缴费,不可直接汇款或转帐。
3、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后可于2007年2月8日至16日,通过[查询修改]中的“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
4、领取发票。报考人员可于2007年3月10日后凭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所属报名点领取网上缴费发票,也可与准考证一并领取。

七、考前辅导
考前辅导有面授辅导和远程网络辅导,考生可自由选择。面授辅导是集中脱产学习,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远程网络辅导是凭购买的学习卡通过“建设工程教育网”(www.jianshe99.com)进行全程视频授课及网上答疑。学习卡可通过电话直接向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购买。网络辅导可即时注册即时学习,随时随地重复进行,不限时间、次数。

八、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九、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2、资格审查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作更改。
3、首次报考人员必须将报名表交至所属报名点审核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可生效。
4、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两科、只需报考两科的,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5、考生应试时可携带书写用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储存功能的计算器。书写用笔的墨水颜色为黑色或蓝色。
6、《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不得使用铅笔和其它颜色的钢笔、签字笔和圆珠笔,也不得使用涂改液进行涂改。该一科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该三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十、成绩查询
考后三个月(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可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考试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十一、资格证书领取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将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考生可凭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所属报名点领取《资格证书》。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建设厅建设公寓305室;电话: 0591-87610301、87615694,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91-87617385。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06]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大连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院):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请各地给每位考生发2张16开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四、阅卷工作由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请按要求及时做好评卷工作,于2007年6月底前上报成绩信息。

  五、考试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有关信息代码不变。

  六、有关考试教材事宜请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联系。

  七、考试费用上缴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的规定,每科次为7元。各地的收费标准请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物价、财政部门申报。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问题与我中心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培训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88364988,68346982。

  附件:1.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
2007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7年1月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各地组织报名工作
2007年4月2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单
5月上旬 试卷运抵各省市



间 5月12日 上午: 9:00 - 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 - 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3日 上午: 9:00 - 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 - 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5月17日前 下发考后规则模板
5月下旬 下发主观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6月25日前 向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报成绩信息
7月13日前 各地公布考试成绩
闽ICP备06001610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