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人【2013】26号
各设区市房管局(建设局)、公务员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建人[2009]41号)精神,2013年度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9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为2013年11月9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1月9日 |
上午9:00-11:00 |
房地产基础知识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 |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并愿意在本省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依法获准在我省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以及申请注册。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房管局(建设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商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7月10日-7月31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后,使用A4纸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无变更的无需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须于2013年7月29日-31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学历、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7月29日-31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三)网上缴费
考试考务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8月7 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国内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1]239号)规定,每人每科5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10月25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1、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2、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做答。
3、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考场不另发草稿纸)。
五、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房管局(建设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应于8月7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后,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查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2、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颁发统一印制并共同用印的《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福建范围内有效。
3、考试资料及考前辅导事宜可联系省房地产业协会估价与经纪委员会(网站:
www.fsgjjj.com),联系电话:0591-87605263。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楼;联系电话:0591-87667921、8761030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