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人[2014]2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公务员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4年度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8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8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1月8日 |
上午9:00-11:00 |
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 |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并愿意在福建省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依法获准在我省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以及申请注册。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新考人员须于2014年7月29日-8月27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后,使用A4纸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续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无变更的无需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核
1.新考人员须于2014年8月25日-27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需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续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学历、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8月25日-27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采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网上缴费
考试考务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9月7 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国内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1]239号)规定,每人每科5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10月24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1.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2.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做答。
3.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考场不另发草稿纸)。
五、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应于9月3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后,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查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2.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统一印制并共同用印的《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福建范围内有效。从业资格证书可凭身份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也可委托邮寄。
3.2014年将使用新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楼;联系电话:0591-87667921、87610301。
附件:2014年度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