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人函〔2013〕119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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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的考试时间安排在9月14日至15日举行。请各地按《福建省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见附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资格初审工作。
二、凡符合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考试实施办法>、<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四、全省考生定于2013年5月21日至6月2日进行网上统一报名,报考人员于6月4日至6月5日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省直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地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十三层)。各设区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地点由各设区市自行安排。
五、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六、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收费按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七、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68335459,010-88518386。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问题请与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87500937、87670230。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