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体系, 2015年4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55号),批准我会组织开展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31日举行,本次考试暂时开放《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业专业实务》下设的《个人理财》2个科目,其余科目将于明年陆续推出。考试采取个人网上预报名与正式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9:00-8月31日17:00,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行正式报名(详见预报名须知)。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
预报名须知
一、预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7日9:00-8月31日17:00进行,参考人员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登陆预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二、考试科目: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暂时开放《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业专业实务》下设的《个人理财》2个科目,其余科目将于明年陆续推出。
三、考试时间:
10月31日
13:00-15:00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16:00-18:00 《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理财科目
注:本次中级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与初级职业资格考试时间重合,请考生注意选择,避免重复报考。
四、考试收费:
拟定150元/人/科次,目前正在走相关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五、开考城市:
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开考城市将集中在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个别部分地级市,具体详见正式报名通知。
六、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中级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将采用网站上传的形式提交,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需有单位盖章,请拟参考人员提前准备。
七、预报名流程:
预报名审核通过后即获得报考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预报名阶段不缴纳任何费用,仅完成报名资格审核,此资格长期保留并有效。
八、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免考条件: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
(二)2013年12月31日前,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考试取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累计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注:《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特指2013年之前(含)考试合格并取得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2014年之后颁发的初级《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免考范畴之内。
九、特别提示:
(一)考试信息
考生预报名期间,请及时登录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查询最新信息,以免错过重要信息通告。
(二)考生咨询
考生在预报名期间,如遇忘记登录账号及密码等技术性问题,请拨打上海技术中心客服热线:021-61651126(中级专线)。
(三)正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