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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人〔2013〕2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精神,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10月19—20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报考条件

    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报考人员先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2)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商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 7月24日。所有考生经网上报名后使用A4纸打印《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半年内二吋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7月22日— 24日,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及工作业绩证明》(可在报考简章中下载表格);

    5.申请免试两科的人员,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其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三)网上缴费

    考试考务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人每科57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72元。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于7月31日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10月9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1.对于非独立法人单位的分公司人员申报考试,应由总公司推荐意见并盖章,方可在分公司所在地报考。

    2.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墨水笔以及铅笔和圆珠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4.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5.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7月31日前将报名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职改办加盖公章于审核部门意见栏)及证明材料汇总(首次报考和非首次报考人员材料分别汇总),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查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2.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可凭身份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也可委托邮寄。

    3.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的联系方式:

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05室、307室;电话:0591-87117039、0591-87610301。

 

    附件:1.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表

    附件下载: 闽建人〔2013〕24号附件.rar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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