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至22日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4月24日至25日(老考生免审)
3、网上缴费时间: 2008年4月14日至30日
4、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08年8月21日起
5、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9月5日下午至9月7日
9月5日(星期五)下午2:00— 4: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
9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下午2:00— 4:3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下午2:00— 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6、成绩公布时间:2008年11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14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
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7、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从2008年12月底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地点
地区 |
单位名称 |
报名地址 |
联系电话 |
省直 |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东大路36号
(人才大厦13楼) |
0591-87670230报名
0591-87500937政策
0591-87615506缴费 |
福州 |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
(人才市场六楼) |
0591-83314215
0591-87111049 |
厦门 |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
(人才大院内西侧) |
0592-5156229 |
泉州 |
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三楼306号) |
0595-22115511 |
漳州 |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 |
0596-2056786 |
莆田 |
莆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莆田市市政府
1号楼161室 |
0594-2392266 |
三明 |
三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三明市物资大厦六楼 |
0598-8252736 |
南平 |
南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南平市八一路472号 |
0599-8830672 |
龙岩 |
龙岩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龙岩市和平路62号 |
0597-2330629 |
宁德 |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
宁德市东侨国泰大厦B栋2层 |
0593-2077115 |
三、报名要求
1、非首次报考人员(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2008年4月24日至25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08年4月24日至25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价格相关业务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收费
1、非首次报考人员(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2、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3、考试报名费按每科55元标准收取,即5个科目全报者收275元。
4、考生请于考前一个月到所属报名点取报名发票。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五科者必须在连续3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四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通过4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共设5科目。具体为:《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 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 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八、免试条件
1、凡符合报考条件,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2年,并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5科,除《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外,其余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直接在答题纸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用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十、考试用书
为帮助考生复习迎考,有关考试用书征订由省物价部门负责,联系电话:0591-87833404。
十一、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24 |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
4 |
考四科 |
01 |
价格鉴证师 |
2 |
法学基础知识 |
3 |
价格政策法规 |
4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5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5 |
考五科 |
01 |
价格鉴证师
|
1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2 |
法学基础知识 |
3 |
价格政策法规 |
4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5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