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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上半年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劳鉴〔2008〕29号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考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9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今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考场及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8上半年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安排

    考试时间:2008年5月17日-18日。

    理论: 8:30-10:00; 技能:10:30-12:30;

    秘书英语,理财规划二级综合评审:14:00-15:30。

    秘书,物业管理人员三级、四级技能部分放录像,涉外秘书英语采用光盘播放,音频格式为WAV。

    福州市区秘书、涉外秘书(二级除外)考生,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广告设计师,网络编辑员等职业采用智能化考试。

    (一)2008年5月17日考试的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秘书(含涉外秘书)、物业管理人员、公关员、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五级、四级、三级)。

    (二)2008年5月18日考试的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营销师(二级)、心理咨询师、广告设计师、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职业指导员。

    (三)考试方式:理论和技能采取闭卷笔试方式(使用计算机考试除外),每人一张桌子,对号入座。理论试卷采用答题卡(使用说明见附件3)。

 

    二、2008年5月份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安排

    考试时间:2008年5月17日。

    公共营养师

    理论: 8:30-10:00; 技能:13:00-16:00;

    信用管理师(三级)

    理论: 8:30-10:00; 技能:10:30-12:30;

    信用管理师(二级)

    理论:8:30-10:00; 技能:13:00-16:00;

    房地产策划师(三级)

    理论: 8:30-10:00; 技能:10:30-12:30;

    房地产策划师(二级)

    理论:08:30-10:00; 技能:13:00-16:00;

    营养配餐员

    理论:08:30-10:30; 技能:10:30-12:30;

    采购师(三级)

    理论:08:30-10:00; 技能:13:00-16:00;

    采购师(二级)

    理论:08:30-10:00; 技能:13:00-15:00;

    企业培训师

    理论:08:30-10:00;技能:13:00-16:00。

    考试方式:理论和技能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每人一张桌子,对号入座。理论试卷采用答题卡(使用说明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生资格核查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各考室的考生报名资格、考号等进行认真复核和检查,做到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三符合”,杜绝替考等舞弊现象。

    (二)严格考场纪律。要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中的要求,加强考场纪律管理。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各考场的督考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派遣(带卷)。各考室均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委托各考场指定。考场的布置均由各考场办理。

 

    四、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一)加强统考试卷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国家机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劳社部发[2000]4号),加强对试卷传递分发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国统一鉴定试卷安全。

    (二)试卷的分送交接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试卷管理制度,为确保试卷安全,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收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派出督导员送到试卷后,应派专人负责交接保管,考试当天才能派送到考点。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将试卷以考室为单位按要求装订封袋,每考场打包后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派出的督考员负责带回,并组织专家统一阅卷。

 

    五、做好质量督导和举报查处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派遣质量督导人员,做好统一鉴定的质量督导工作。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做好考场监督检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巡视督导。派出的督导员必须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一律佩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质量督导员》证卡。一旦发现违纪行为,要按权限及时处理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遇重大事情,即刻上报省中心。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各考场负责人必须到位,保证通讯畅通,省指导中心安排现场值班,命题值班人员:李红真,电话:0591-87531414;考务值班人员:张敬福,值班电话:0591—87527925;业务拓展科值班人员:彭晓欢,值班电话:0591-87527909,ATA智能化考试值班人员:陈捷,电话:0591-87527909,认真调查并秉公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总负责:叶敏速。

 

    六、各考点应将考场分布、考室等情况,转抄公布室外,供考生查找。

 

    七、对违反《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必要时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派往各考点的巡视员:钟维平、赖诗卿,陈群林、孙荣强、陈维娜、张勇、张自强、叶敏速、杨鲁松、陈燕

    派往各考点督导员如下:

    厦门市考区:厦门九中-黄东榕、江小洁;集美考点-叶元泞

    厦门电子职业中专-魏丽英,陈少秋;

    宁德市考区:吕良良、林恺

    莆田市考区:王瑞亮、张炜

    泉州市考区:王新雨、陈  梅、冯荣瑾

    漳州市考区:孙力础、陈亨梅

    龙岩市考区:陈国新、王永

    三明市考区:叶树勋,马光凯、陈铭

    南平市考区:南平林校-陈剑辉;武夷山学院-翁玉渭;

    建阳武到会商贸学校-范鸿飞

    闽江学院考点:吕伟光、周  华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考点:蒋伯棋、杨成殷

    厅技校考点:吴君萍

    霞浦考点:林韧

    泉州华侨大学考点:陈梅

    福建金融学院(机考点):王彦,林伟

 

附件:1、考生须知

    2、监考员须知

    3、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答题卡使用说明

    4、2008年上半年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场安排表

    5、2008年5月份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场安排表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劳动 统一鉴定 通知 

抄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08年5月12日印发

 

附件1

考生须知

 

    1、考生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室,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验。

    2、考生进入考室,只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擦、圆规、尺子等;不得将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电子记事本、手机、传呼、提包带入考室。若带到考室,应自觉交监考员暂予保管。

    3、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室;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退出考场。

    4、考生填写答题卡考生信息部分必须用蓝、黑钢笔或蓝黑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端正,填写答题卡答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按要求涂深。

    5、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的任何内容。如试卷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6、考生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案,不得吸烟,不准交头结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交卷后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或谈论。违规经两次警告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除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外,不得在卷面作其他任何表明自己身份的记号。

    8、考试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依次退出考室,任何人不准将试题、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附件2

监考员须知

 

一、监考员的任务和职责

    1、监考员必须事先做到四个明白,即明白有关考点、考室的规则和注意事项;明白考试的科目和考试时间;明白监考员的任务和职责;明白监考的工作程序。

    2、每科开考前30分钟,每个考室两名监考员同时到主考室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和装订工具。领取后特别要认真查核试卷袋上标明的职业名称、数量是否与开考的职业、人数相符。

    3、考生进入考室时,监考员须提醒考生应对号入座,以免走错了考室坐错了位。同时要认真检查考生是否将“考生须知”中规定的违禁品带入考室,若已带入的应由监考员暂时保管,考试结束后返还考生。

    4、进入考室后,由一名监考员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和注意事项;另一位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核对职业、清点试卷和答题卡份数、页数,做好发卷准备。

    5、答题卡每生一张。试卷发完后,必须提醒考生试卷有几张、共多少页,请考生查对;提醒考生应按要求在试卷密封线内、草稿纸和答题卡上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职业等项目。

    6、开考以后,两名监考员应有一名站在台前观察考生的考试情况,另一名可以在教室内慢步轻声走动,要逐个查对考生的准考证相片同本人是否相符,并检查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职业是否写在试卷和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

    7、为保证考后阅卡的质量,监考人员须向考生强调说明答题卡的填涂要求,并逐个检查考生填涂情况防止误涂、漏涂、不涂等现象。

    8、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突然发病,由一名监考员通知主考室或督导员由其他工作人员陪同考生治疗,不能坚持考试应说服考生停考。

    10、考试时间一到,监考员立即宣布“考试结束”,并提醒考生不得将试卷、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11、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及时封装试卷和答题卡,①密封时应使试卷密封线内的内容不外露,并在装订好的密封线上粘贴密封条,监考员两人同时在密封条上签字;②封装试卷时同一考室不同职业、不同等级的试卷应分开装订;③使用答题卡的理论试卷不用装订,但应与答题卡封装在同一试卷袋中;④缺考的试卷和答题卡,应由监考员将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填写在试卷和答题卡准考证号一栏,在试卷姓名、总分栏和答题卡姓名一栏填写“缺考”字样,与其它考生的试卷一同封装,并把缺考人员准考证号码填写在《考场情况记录表》标注“缺考”;⑤有舞弊现象的,应由监考员在试卷总分栏上和答题卡上填写“舞弊”字样,并把舞弊人员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填写在《考场情况记录表》标注“舞弊”,将舞弊考生的试卷和答题卡与其它考生的试卷一同装入试卷袋;⑥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与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一同装入试卷袋内,密封好后,在封条上签字,填写试卷袋面项目:实考人数,拆封人,封袋人;⑦如试卷无误,不得拆启备用卷试卷袋;⑧做好与派出的督考员的试卷交接,填写《试卷交接单》。

二、监考员守则

    1、监考员必须佩戴监考员胸卡履行职责。

    2、监考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3、监考员不得对试题的内容作任何解释和提示。但考生对试题由于印刷字迹不清或有漏页、空白页等提出咨询时,可当众答复。

    4、开考后,监考员应逐个检查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号码与写在试卷的上姓名、号码是否相一致;考生准考证上的照片与考生是否相符,严防冒名顶替。

    5、监考员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定或有舞弊行为时,如旁窥、夹带、交谈、传递、携带违禁品进入考场等,可先提出口头警告,经2次警告取消考试资格,同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违纪或舞弊情况,对情节严重的,要立即报告主考官和督导员处理。

    6、监考员在考室内不准抽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得将试题、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7、监考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室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室。

    8、监考员在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经同意,有人接替后,方能离开。

    9、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对违规监考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3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答题卡使用说明(统考)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化考试使用答题卡进行答卷。答题卡使用不规范或填涂错误都会直接影响考生的成绩,每个考生必须严格按本使用说明的有关规定认真、准确地进行答题卡的填涂。

    (一)填涂工具

    1、钢笔或圆珠笔。

    2、2B铅笔(自带橡皮擦)。

  (二)填涂方法

    1、考生拿到答题卡后,先用钢笔或圆珠笔在基本信息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鉴定地点、所在单位、姓名、报考职业、报考等级处填写汉字;在准考证号码及科目的空格处填写数字。

    2、在准考证号码及科目栏中,用2B铅笔将相对应的数字涂黑。

    3、在答题区答题时将正确答案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中相应题号下的字母涂黑。判断题如是正确的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中相应题号下填涂“A”, 如是错误的在答题卡中相应题号下填涂“B”。

    4、黑度以把填涂框中的数字或字母盖住为准。

    (三)填涂注意事项

    1、考生拿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答题卡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应立即提出更换。

    2、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的准考证号码应与本人准考证上的号码完全一致,确保准确无误。

    3、科目部分填涂鉴定科目代码,科目代码从试卷说明部分查找。

    4、考生应看清答题卡上的题号排列顺序后再填涂选项,不要错位也不要多涂或漏涂。

    5、填涂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皱答题卡,保持答题卡的干净、平整。对于涂错的信息点,必须用橡皮擦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6、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请保持试卷卷面的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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