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政府高技能人才补助金申领公告
2015年度政府高技能人才补助金申领公告
喜讯:凡在我处报名参加国家二级、一级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考试合格的学员皆可申请政府高技能人才补助金,二级补助为1600元、一级补助为2200元。
根据《福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及主管部门相关通知,2015年度凡在我处报名参加国家二级、一级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并且考试合格的学员,皆可由学员本人向我处提出申请政府高技能人才补助金,申请成功后将直接由财政专款拨付至学员个人银行帐户。
一、补助事宜
培训学员采取先自行支付培训费后补助的办法,即学员先向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缴交培训费,经标准课时培训结束并经考试合格后再申请补助金。
二、申领程序
1、职业培训:学员自愿报读参加我处开设的相关职业的培训班后,经我处按照考试大纲规定的标准培训课时的正规培训后,并经培训考核合格;
2、统一考试:学员培训结束后,由我处组织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考试合格;
3、报送申请:考试合格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本人兴业银行储蓄卡(本人签名,并再手写银行帐号)以及获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生信息那一页)复印件(A4纸)各2份,并填写《福州市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单位盖章,并贴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式两份申请补助;
4、报送地址:福州市五四北泰禾广场写字楼1号楼1327单元,邮编350013;
5、财政拨付:申请补助批复后,直接由财政统一专款拨付至学员提交的个人银行卡帐户,高技能人才补助标准为二级1600元/人、一级2200元/人,以上补助资金为一次性支付,并仅为福州市财政支付的标准。
申领热线:0591-87249053
福建省考试培训服务中心
福州市前瞻职业培训学校
福建省学苑考试培训研究发展中心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