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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秘书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扩大智能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劳社鉴函[200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去年,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两个职业智能化考试试点取得了一定的经验。经研究,今年拟进一步扩大秘书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智能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秘书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尽量采用机考方式,为2007年该职业全面实行机考奠定基础。暂不能采用机考方式的地区,可向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二、秘书职业机考使用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TA公司)提供的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工作。采用机考方式后,不另行增加收费,所需技术支持费由各省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统一支付。


  三、考试时间安排:





  秘书二级综合评审由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统一组织进行。


  四、作为秘书职业智能化试点的技术支持单位,ATA公司要修订、完善配套的《秘书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智能化考试管理规程》,做好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请ATA公司积极配合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共同做好秘书职业全国统一鉴定智能化试点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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