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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管理能力职业认证
通用管理能力职业认证
[培训信息]
关于举办第二期通用管理能力培训认证
项目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闽劳鉴[2006]35号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开展通用管理能力项目认证试点工作通知》(劳社鉴发[2003]1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让各有关单位能尽快开展通用管理能力项目认证,加快复合技能型管理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企事业单位员工及院校学生的整体素质与技能,造就一批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提升院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发展能力,经研究,拟定于2006年07月1日至6日在福州市开展通用管理能力培训认证项目师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单位推荐作为通用管理能力项目认证培训教师的人员。
2、各职业技术学院推荐的从事教育管理教学的人员。
3、从事职业培训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目标
1、学员经培训,系统地掌握通用管理能力教学体系,熟练掌握通用管理能力基础级课程基本知识和培训技能,并在今后的培训教学过程中加以熟练应用。
2、经过考试、考评和认证合格,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颁发的《个人与团队管理》、《资源与运营管理》两个课程的《通用管理能力水平(基础级)等级证书》和《通用管理能力培训师资证书》,可在经审核备案的培训示范单位从事相应等级的通用管理能力教学培训工作。
三、管理办法
1、各培训试点单位的培训教师授课前须统一进行系统的师资培训,并通过认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部中心统一颁发《通用管理能力师资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等级的教学、培训工作;
2、获得师资证书的学员将在省中心备案,统一管理,并实行两年一次的资格复查。
四、培训模式
此次师资培训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福建省通用管理能力培训中心具体承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并安排相关培训专家授课。
培训采用多媒体网络教学、学员自测和训练、案例教学、过程评测等互动式教学、培养学员更广泛的知识和组织应变能力,将基础知识和教学技能相结合,强调培训技能训练,使学员学会在互动式教学中,发挥指导作用,既向学员系统传授基础知识和概念,也有效增强学员运用知训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培训收费
师资培训费950元/人、考核认证费400元/人、教材资料费300元/人,合计1650元/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报到培训、认证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2006年06月30日;
2、培训时间:2006年07月01日至06日;
3、地点:福州市东大路八方大厦
七、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由福建省通用管理能力培训中心承办。
1、请各单位落实参加师资培训人员名单,填写报名回执表和《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培训师资资格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于06月29日前报送(或传真)至福建省通用管理能力培训中心。
2、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交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有条件者可自带笔记本电脑。
3、联系方式:
福建省通用管理能力培训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中宇楼5楼
联系人:许老师、陈老师
电话:0591-83398673 83571761
手机:13960867224
传真:0591-83571299
附件:1、福建省通用管理能力培训认证师资班报名回执表
2、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培训师资资格审批表
3、培训内容及具体安排表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六年六月九日
通用管理能力职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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