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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培训信息]

2009年秋季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公告

为满足我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同时做好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省人事厅将组织2009年秋季我省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岗位包括:
1、财政核拨、财政拨补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等公共岗位工作人员和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省属事业单位;
2、部分单位委托考试补充工作人员;
3、有关事业单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28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可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简称:专门岗位)的人员,包括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 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09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其他省(市、区)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9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满二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的专门职位。专门职位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三)其他: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可报考所有岗位。
2、2008、2009年留学回国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09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5、除招聘单位另外规定外,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6、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7、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收(聘用)人员高等院校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8、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者学位证书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于9月15日—24日直接通过网上报名、
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9月15日—24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80元。报名系统于9月24日24时关闭。
报考人员通过指定的招商银行“一卡通”或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通过招商银行一卡通、建设银行龙卡付费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招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5;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15日—25日。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委托招聘单位岗位的资格初审,分别由省属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和委托单位负责。
面向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按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分别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和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负责。
9月25日17时前资格初审结束,有关资格审查系统随即关闭。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10月10~16日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在半个月内退还报名费。
(二)现场网上报名指导
网上报名不方便的考生可于9月21-22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层,电话:0591-83232791)服务点报名。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3、属地震灾区生源、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4、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也可采取电话形式咨询: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人:林振云;电话:0591-83232791;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与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联系人:赵婷婷;电话:0591- 87833713。
5、省监察厅驻省人事厅监察室(监督电话):联系人:杨宁;电话:0591-87846080。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用人单位招聘方案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2、笔试试卷分为A、B卷,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使用A卷,报考工勤岗位人员使用B卷。笔试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笔试时间:2009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本次统一笔试地点设福州、莆田两个考点,报考莆田市委托招考单位的考生(含报考莆田市属事业单位和莆田市“专门岗位”的考生)可选择莆田或福州考点,其余考生只能选择福州考点。具体确定的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5、加分事宜。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前,我局将为有关符合政策加分条件和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设置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统一笔试加分的有关具体事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告栏上发布。
6、笔试成绩查询。2009年10月27日前我局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书面通知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考生也可通过声讯台9616893777查询成绩。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为合格(招聘单位信息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2、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委托考试招聘单位岗位分别由省属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和委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面试(招聘单位另设专业技能测试的按其要求进行)。
面向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按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分别由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和我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负责,面试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属单位主管部门和各设区市或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

五、考核、体检和聘用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确定考核人选,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等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并体检。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从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福建省公务员局 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十四日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关于2009年秋季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发〔2009〕202号

省直和中央在闽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人事局:

  为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定2009年10月17日举行2009年秋季省属事业单位等(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1、财政核拨、财政拨补经费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等公共岗位工作人员。
  2、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省属事业单位在编制、人员结构范围内补充工作人员。
  3、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属事业单位部分岗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类型省属事业单位,中央在闽事业单位,各设区市、县(区)、乡镇属事业单位补充上述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招聘其他工作人员也可委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二、 条件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各招聘单位制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含有歧视性条款,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也应符合岗位实际需要,不得作过多过细设置。如要求设置相关专业的,参考《福建省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将相关专业的具体范围加以备注,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二)报考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以下简称专门岗位)的人员,包括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 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09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外省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9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满二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的专门职位。报考专门职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三)其他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报考所有岗位。
  2、2008、2009年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可参加报考。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2009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5、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6、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7、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收(聘用)人员高等院校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8、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者学位证书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工作步骤
  (一)各有关单位根据单位编制、人员结构情况和招聘
  具体实际,抓紧研究招聘方案,认真填报《福建省2009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有安排岗位面向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任务的单位应按照我局(办)《关于安排部分岗位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闽人发〔2009〕201号)要求,优先安排岗位面向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汇总各地、各主管部门的招聘信息并进行审核后,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三)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统一笔试、成绩公布等。
  (四)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委托招聘单位岗位分别由省属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和委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拟聘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面向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核,按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分别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和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有关面试、考核、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由省属单位主管部门和各设区市人事部门负责,拟聘人选公示由招聘岗位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共同负责。
  考生报名及招聘信息、考试成绩公布、人员公示等均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进行。

  四、时间安排
  9月7日前: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招聘申请函(聘用单位编制、人员结构情况应在其中予以注明),报送《福建省2009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面向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按闽人发〔2009〕201号文件要求报送,我们将作为“专门岗位”汇总。
  9月15日: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及信息。
  9月15-24日: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不方便的考生可于9月23-24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层)服务点报名,报名系统于9月24日24时关闭。招聘单位应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9月25日17时前初审结束,有关资格审查系统随即关闭。
  10月10-16日: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10月17日:笔试。
  10月27日前: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向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通报成绩。
  11月15日前: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面试。
  11月30日前: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和组织体检。
  12月15日前: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选连同笔试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和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公示,并报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备案。
  12月31日前: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五、笔试办法
  笔试试卷分为A、B卷,报考行政管理、学生辅导员、
  教学科研辅助等岗位及报考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等使用A卷,报考工勤岗位人员使用B卷。笔试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省直各部门、各级人事行政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履行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各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其他事项
  (一)对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1-87670230;联系人:林振云、刘建辉。
  2、招聘工作政策咨询、方案制订、组织实施等方面问题,请与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流动调配处联系。电话:0591- 87833713;联系人:赵婷婷。
  (二)《福建省2009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可从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下载。
  (三)与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流动调配处联系的电子文档发至fjtpc@126.com。
  (四)《福建省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附件:福建省2009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样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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