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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础级通用管理能力认证与三级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分类鉴定“一考双证”的通知

闽劳鉴[2007]48号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单位:

 

    为提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技能水平,使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成长为具备专业知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以适应用人单位对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要求,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经理人职业标准(暂行)>的通知》(闽劳社文[2003]372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对已持有中(西)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营业员、公关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流师、营销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基础级通用管理能力认证和三级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分类鉴定“一考双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鉴定是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实施的统考鉴定项目之一,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三个等级,其中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三级鉴定是基础级的鉴定,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经理、专业技术人员与高等院校毕业生。通用管理能力认证是目前国内唯一由政府认证并实施的通用型管理能力等级认证。通用管理能力标准体系是劳动保障部鉴定中心参照国际标准,组织各界专家力量,制定的我国第一个国家级通用管理标准。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分类鉴定是对已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者加试通用管理能力,合格者颁发相应职业的职业经理人证书。目前,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分类鉴定主要有:职业经理人(厨师长)、职业经理人(餐饮经理)、职业经理人(房务经理)、职业经理人(前厅经理)、职业经理人(店长)、职业经理人(公关经理)、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经理)、职业经理人(物流经理)、职业经理人(营销经理)等。随着我省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我省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对职业经理人的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实行基础级通用管理能力认证和三级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分类鉴定“一考双证”,是解决我省职业经理人大量需求和人才短缺的矛盾的有效途径。

 

二、组织管理

    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指导下,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一考双证”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鉴定对象

    已持有中(西)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营业员、公关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流师、营销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正在从事或有意从事企业经营管理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必须持有或者先考取中(西)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营业员、公关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流师、营销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才能报考相对应的职业经理人(厨师长)、职业经理人(餐饮经理)、职业经理人(房务经理)、职业经理人(前厅经理)、职业经理人(店长)、职业经理人(公关经理)、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经理)、职业经理人(物流经理)、职业经理人(营销经理)。

 

五、培训点设置

    凡是有条件的省属职业院校(含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及省属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训练)单位可直接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竞赛科申请成立培训点,市属单位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上报省厅(经办机构:省职业培训中心高培竞赛科,联系电话:87611120,联系人:郑姿春),并抄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经评估合格后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培训单位。

 

六、培训教材

    “一考双证”使用通用管理能力基础级《资源与运营管理》教材,计一套两册。教材由清华大学出版社与中央电大出版社联合出版。

 

七、考核鉴定方式

    基础级通用管理能力的考核由理论知识考核、技能考核与职业竞争力测评三部份组成。理论知识考核、技能考核与职业竞争力测评考核均采用机考形式。试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下发。

    理论知识、技能考核以通用管理能力基础级《资源与运营管理》为标准,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职业竞争力测评时间为120分钟,均为选择题,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

 

八、证书核发

    经考试各项合格者,发给相应职业经理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发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基础级《通用管理能力水平等级证书》。

 

九、技术支持

    天向互动教育中心负责提供“一考双证”的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提供教材配套影像资料、课件资料、教学案例、考试平台、网络答疑、师资培训等。考试分为采用智能考试平台和笔试两种模式,使用智能考试平台需另外向技术支持单位按每人次20元支付技术服务费。

    通用管理能力考试具体项目介绍和教学大纲可以在省中心网站(http://www.fjosta.org.cn)通用管理能力栏目中查询。

   

十、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费(包括职业竞争力测评)按每人次收290元,《通用管理能力水平》等级认证费80元由天向互动教育中心收取。

 

                        

                                                          二00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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