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下半年福州市仓山区招考卫生、计生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将在近期举行2007年招考卫生、计生工作人员考试,全区共计划招考2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以2007年7月1日为基准计算)、学历、专业、资历等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2008届应届毕业生必须2008年春季毕业,否则不能报考;
5、身体健康;
6、已被卫生等事业单位聘用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
7、符合招考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2日至2007年11月13日
2、报名地点:福州市人才交流大厅(金山生活区金环路6号)可乘722路、26路、953路、821路、15路、13路、42路、818路(临时)到储备中心下,942、39、41、43、723、811、606、701、55路到北京金山下。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两张、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待就业毕业生须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接收单位)及《推荐表》原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人员报名时,不得同时报两个以上招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4、其他: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
四、考试方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2、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成绩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上线考生少于计划数的3倍的也可进行面试;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被录取。
4、面试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由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并体检。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07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可于考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向招考单位查询或在仓山区政府公示栏、仓山区卫生局公示栏、仓山区计生局公示栏上查看。
六、本简章及其它未尽事宜由仓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3139749 陈先生。
仓山区人事局 仓山区卫生局
仓山区计生局 仓山区监察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