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未满三十五周岁(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体检标准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共招聘80名。其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2007年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发布招聘信息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发布。
四、报名
进入面试时,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拟定两个科目进行,一科为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为税收业务知识(参考书:税收执法知识概要,2007年9月出版),具体笔试时间定于12月30日。笔试合格线采用全省统一划定线,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人事厅关于做好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相关文件有关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可参照执行),将在笔试成绩出来后统一办理有关加分手续。笔试成绩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等查询公示。
(二)面试: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和时间将于1月上旬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和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通知,面试形式与内容参照公务员面试。
(三)综合总分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税收业务知识成绩与面试成绩按2.5:2.5:5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生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表现、道德品质表现和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考察。
(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岗位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界定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疑义的,欢迎来电来信举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四日